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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纪委转变监督方式 加强重点领域再监督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胡芳 2015-11-28 10:44:2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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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日前,长沙市纪委发文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直接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直接对市场和企业行为进行监督,切实做到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挺纪在前。面对“三转”的新形势新要求,如何才能在具体事务“转”出来的同时,实现监督主业“督”进去?
  
  今年以来,长沙县纪委积极探索,创新重大事项报告备案、抽查核实专项巡察、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联络组等“四项制度”,构建了以监督权力为主线、以职能互补为手段的党风廉政建设联动机制,准确定位角色,切实转变监督方式,真正做到回归主业。
  
  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倒逼落实责任
  
  按照“三转”要求,长沙县纪委退出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等6个方面14项具体事务的直接监管。这些领域都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地带,县纪委虽不直接监督但仍是重点,必须“放手而不放任”。
  
  根据这种思路,长沙县纪委探索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由县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主责部门,将土地出让、投资评审、审计复审、招标采购等日常监管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纪委、县监察局报告备案。“报告备案材料大大拓展了线索来源。”长沙县纪委副书记蒋炳桃介绍,今年6月,县纪委就在县审计局对村(社区)财务和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的备案材料中发现了重大线索。
  
  “审计结果显示黄花镇龙湖村多个建设项目有问题。”蒋炳桃说,经调查发现,该村原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鲍德兴利用职务之便为上述项目施工方谋利,先后收受7万余元。目前,鲍德兴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的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下一步,县纪委还将启动“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据悉,自今年4月实施报告备案制度以来,县纪委共从备案材料中筛选问题线索32件。
  
  抽查核实专项巡察制,加强监督检查
  
  “县纪委还针对主责部门报告备案中涉及金额较大、负面反映较多、问题屡禁不止的事项组织进行抽查核实或者安排专项巡察。”长沙县纪委常委彭菊泉介绍,今年以来,县纪委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审计结果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71个,共组织处理21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7条。
  
  “在县国土局的拆迁专项资金巡察过程中,我们发现某客运专线项目施工单位以‘施工便道建设’名义从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390万元。”长沙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苏宽良说,施工便道费用应该包含在中标承包范围内,因此有重复记取嫌疑。随后调查中发现,长沙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宇辉存在一系列违纪行为。目前,颜宇辉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
  
  “专项巡察既可以核实主责部门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又可以根据线索延伸调查发现问题,并根据巡察情况完善一部分制度漏洞。”长沙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但专项巡察耗时耗力,没有专门人员队伍,因此,县纪委创新设立基层纪检监察联络组制度提供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各联络组共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2件,立案37件,查处党员干部37人。
  
  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制,督促依法履职
  
  为了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纪委、县监察局规范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对象涉嫌违反纪律的问题线索,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移送,并将移送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考核管理。
  
  “群众反映,长沙县有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存在涉赌涉毒的现象,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长沙县纪委在开展党员干部涉赌涉毒专项治理时,对县公安局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久后,县公安局在一次专项行动中,查处了黄兴镇政府工作人员龚志雄吸毒的案件,并将该线索及时移送给县纪委。龚志雄受到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辞去了公职。
  
  “以前,我们每年都要到县公安局、计生局、工商局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调取相关执法情况,再从中排查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长沙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符广宇说。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后,县公安、计生、工商等行政机关已主动向县监察局移送问题线索109个,根据这些线索立案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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