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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重视,动员部署到位。成立了“四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与科室具体责任按照条条、块块包干负责,召开动员会,印发工作方案,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四查”办公室事务,全面协调相关工作。
二是注重方法,工作落实到位。按照“统筹衔接、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先中心再覆盖”的原则,做好“四查”行动与各项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工作的统筹安排;面对困难不等不靠,先将相对容易的工作开展起来,等积累了经验再集中精力攻克难关;结合湘潭市创全国文明城市这项中心工作,逐步深入推进“四查”行动,在主体普查、隐患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帮助企业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交流,指导督查到位。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市局、直属分局领导班子分别组织人员,对基层工作进行督查14次。加强沟通,一方面由市局领导带队与各类企业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宣传政策法规,实地调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另一方面通过上门服务和电话、网络、微信等沟通方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做到政策能传到、问题能反映、事情能解决。
四是广泛发动,宣传培训到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为“四查”工作开展进行了宣传造势;定期制作“四查”工作专题电视节目和工作简报,及时报道最新工作动态,扩大“四查”行动影响力。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监管对象的培训,提高市民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和素质,形成全员参与共治的局面。
通过“四查”,摸清了湘潭市局监管对象2202家企业的底子,建立和完善了企业的数据库信息;全面排查了风险,将湘潭市局监管对象按照风险隐患程度进行了划分,做到心中有本账;对存在风险的182家企业进行了指导和整改,特别是指导学校食堂共投入80万元进行了改造,效果明显;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6起,确保了公众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