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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塔什干11月2日电(记者 沙达提)中国国家画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对外友协及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艺术科学院2日在塔什干签署合作协议,为共同促进两国艺术发展明确了合作方向,建立了合作机制。
根据协议,三方将定期为两国艺术家开展美术创作和研究提供条件,定期举办创作写生、艺术展览及学术研讨等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此外,三方将共同推荐和组织两国知名艺术家参与“一带一路国际美术工程”,围绕相关选题创作优秀美术作品并举办展览。201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峰会将在塔什干召开,协议为此特别声明,三方将就峰会期间合作举办艺术作品展做进一步商谈。
中国国家画院院长杨晓阳在接受中乌媒体采访时说,自2012年以来,中国国家画院通过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级文化艺术机构合作举办创作写生等交流活动,不断加深相互了解与信任。此次率团与乌方就全面深化文化艺术合作进行商谈,得到了乌方积极而热烈的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