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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式反腐被抓,到底是谁违反程序正义

来源:红网 作者:姜雨桥 编辑:田德政 2015-10-10 11:57:2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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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有网帖称湖南衡东县干部董志国因举报县委副书记谭建华赌博而被衡阳警方带走并被监视居住,此事引起舆论关注。新华网记者9日从衡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被举报的衡东县委副书记谭建华早已被免职,而董志国之所以被公安部门实施监视居住,是因其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0月9日新华网)
  
  关于警方对举报人带走一事,衡阳市有关部门回应称,董志国除涉嫌参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犯罪外,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已被衡东县纪委进行纪律审查。反腐专家李永忠也提出了专业意见,对于类似的侦探式反腐,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治秩序,违反程序正义,如果助长这种方式,对法治和社会不利。
  
  专家的意见当然具有专业性和引导性,为了打击对方而雇人秘密跟踪调查的行为,其实也是一种有悖政治伦理甚至可能违法的不健康行为,应当加以约束。况且如果举报行为本身不符合程序正义,只有单纯的结果正义,这显然也不符合法理的公正性。
  
  当前有关专家、舆论本身都将关注点放在了侦探式反腐是否合理合法,董志国在举报后被警方带走监视,其中有无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的行为等等,这些都符合题中之义。只是在谈及程序正义的同时,很多人都忽略的一点。如果换一种语境,换一种角度或是思维方式。那么现在有关媒体,专家,甚至网民的探讨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反倒成了单纯的结果正义。
  
  要知道,体制内匿名举报县委副书记的董志国,他的信息是如何泄露给公安机关的?我国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明文规定: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很显然相关部门在处理举报信息时,有意或者无意地将其泄露了出去,才导致董志国侦探式反腐的行为被曝光,被调查。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到底是谁先违反了程序正义?
  
  必须得到正视,程序正义也应当有先后之分。此次案件显然是相关部门违反程序正义,泄露举报者信息在先,侦探式反腐被曝光随后,舆论和专家的声音才最终出现。如果弄清了这一层关系,对我们理解案情其实是有很大帮助的。
  
  而且随着近年来举报者被打击报复的行为层出不穷。很多媒体和专家都提出了保护举报人信息和人身安全的建议和具体措施。甚至不少人都在积极推动《举报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但在现实的举报程序中,保密工作和相关制度有漏洞,举报人信息被泄露,举报者反倒成了被查,被举报的对象,这些畸形的社会现象更应当引起我们重视和反思。
  
  媒体就曾刊出一则《体制内举报者:有的入狱,有的丧命》的报道,列举了举报人权益受到极大侵害的案例。今天,当我们在对反腐方式是否符合程序正义进行讨论时,也应该知道,其实这种探讨的本身,就是程序正义缺失所带来的结果。而举报人的信息什么时候能被彻底保密,人身安全能切实得到保障,这无疑拷问着相关部门和政策制定者的担当意识,和法理精神。
  
  文/姜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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