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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兵:王夫之对朱熹“诚意”“正心”思想的修正与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周兵 编辑:程赛 2015-09-22 14: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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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意”“正心”出自《礼记》中的《大学》篇,是儒家思想家所提倡的重要修身方法。在《大学》的“经文”和“传文”中都对“诚意”和“正心”有所论述。那么,什么是“诚意”?什么是“正心”?什么是“自欺”?对于这些问题,南宋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四书或问》、《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语类》等书中作了详细而具体地解释和论述,他的这些解释和论述对我们理解这些问题很有帮助。但是,仔细阅读和思考朱熹的这些解释和论述,我们也发现,朱熹对其中一些问题的解释也存在模棱两可的地方,有些地方甚至可能是错误的。后来,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学者王夫之又在继承朱熹思想的基础上,对其中的一些问题作了重新理解和阐发,他的这些理解和阐发弥补了朱熹解释的缺陷和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修正和发展了朱熹的思想。具体说来,王夫之至少在以下三个问题上修正和发展了朱熹的思想:(一)何为“诚意”?是表里内外、彻头彻尾、自始至终都是好善恶恶的“真情”,还是“意根心”?(二)何为“自欺”?是只要有一丁点不够“好善恶恶”便是“自欺”,还是“意”欺凌“心”?(三)何为“正心”?是“心如太虚”,还是“心”为“道义之心”、“正其心于仁义”?
  
  一、朱熹对“诚意”的解释
  
  《大学》“诚意”章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朱熹认为,“诚意”在儒家修养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个关乎善恶、人鬼、君子小人的“关口”。他说:“格物是梦觉关。格得来是觉,格不得只是梦。诚意是善恶关。诚得来是善,诚不得只是恶……诚意是人鬼关!诚得来是人,诚不得是鬼。”又说:“某尝谓诚意一节,正是圣凡分别关隘去处。若能诚意,则是透得此关;透此关后,滔滔然自在去为君子。不然,则崎岖反侧,不免为小人之归也。”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朱熹认为,“诚意”是“自修之首”,而“诚意”一章则是“《大学》之枢要”。那么,什么是“诚意”呢?朱熹认为,“诚”就是“实”、就是“真”的意思,“诚意”就是“实其意”,是“表里如一”、彻头彻尾皆如此,是发自内心的“真情”,而不是为了做给别人看而发出来的“意”。他说:“诚意者,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皆是真情。”又说:“所谓‘诚其意’者,表里内外,彻底皆如此,无纤毫丝发苟且为人之弊。如饥之必欲食,渴之必欲饮,皆自以求饱足于己而已,非为他人而食饮也。又如一盆水,彻底皆清莹,无一毫砂石之杂。”当然,朱熹在解释“诚意”的含义时,特别强调,其所发出来的“意”一定是好意、善意,或者叫“好善恶恶之意”,否则,也就谈不上什么“诚其意”的问题。除此之外,朱熹的“诚意”思想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一)朱熹认为,所“诚”之“意”一定是有且只有“一个”,这个“意”是百分之百的,不打折扣,也没有其他的“意”杂糅其中,这样的“意”才是“诚意”。朱熹说:“一则诚,杂则伪。只是一个心,便是诚;才有两个心,便是自欺。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他彻底只是这一个心,所以谓之自慊。若才有些子间杂,便是两个心,便是自欺。如自家欲为善,后面又有个人在这里拗你莫去为善;欲恶恶,又似有个人在这里拗你莫要恶恶,此便是自欺。”(二)“诚意”是表里内外、彻头彻尾都要“诚”。朱熹说:“所发之实,既如此矣,而须臾之顷,纤芥之微,念念相承,又无敢有少间断焉,则庶乎内外昭融,表里澄澈,而心无不正,身无不修矣。”又说:“所谓诚意者,须是隐微显明,小大表里,都一致方得。”(三)“诚意”是自觉自愿的事情,不能勉强。朱熹说:“意诚只是要情愿做工夫,若非情愿,亦强不得。”朱熹特别强调,一个人自觉自愿“好善恶恶”本身就是“自慊”,不能说是“不自欺”以后“方能自慊”。他在《答孙敬甫》第六书中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而继之曰:‘如恶恶臭,如好好色。’即是正言不自欺之实。而其下句乃云;‘此之谓自慊。’即是言如恶恶臭、如好好色便是自慊,非谓必如此而后能自慊也。”(四)朱熹强调,“格物致知”是“诚意”的前提。没有“格物致知”的工夫,人就不可能“明理”,也就不可能在应事接物时“诚其意”。朱熹关于这方面的论述非常多。如,他说:“意之所以诚,却先须致知。”否则,“非有以开其知识之真,则不能有以致其好恶之实,故必曰‘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又曰‘知至而后意诚’。”
  
  二、王夫之对朱熹“诚意”及“自欺”思想的修正与发展
  
  对于以上这些朱熹关于“诚意”的解释,王夫之基本上是赞同的。如,在关于“诚意”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上,王夫之也认为,“诚意”是“明德之要,善恶之枢。”在关于“诚意”的含义问题上,王夫之认为,“诚意”就是“以诚灌注乎意,彻表彻里,彻始彻终,强固精明。”他说:“此诚意之功,则是将所知之理,遇着意发时撞将去,教他吃个满怀;及将吾固正之心,吃紧通透到吾所将应底事物上,符合穿彻,教吾意便从者上面发将出来,似竹笋般始终是者个则样。如此扑满条达,一直诚将去,更不教他中间招致自取,便谓之毋自欺也。”除此之外,王夫之在“诚意”问题上还提出了一个与朱熹不同的解释,这不同就体现在他提出了如下的新思想:“意根心便是诚。”也就是说,“意”如果是以“心”为根源、与“心”保持一致就是“诚意”,反之则不是。那么,什么是“意根心”呢?要理解这个问题,就必须首先理解王夫之对“自欺”的诠释及其在这个问题上与朱熹的重大差别。
  
  《大学》“诚意”章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朱熹认为,“自欺”与“诚意”相反,其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一)“诚意”是真实的“好善恶恶”之意,而“自欺”是虚假的善意。朱熹说:“所谓为恶于隐微之中,而诈善于显明之地,是所谓自欺以欺人也。”(二)“诚意”是一个“意”,而“自欺”则是两个或多个“意”相杂。朱熹说:“一则诚,杂则伪。只是一个心,便是诚;才有两个心,便是自欺。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他彻底只是这一个心,所以谓之自慊。若才有些子间杂,便是两个心,便是自欺。”(三)“诚意”是“表里内外”、“彻始彻终”都是这个“意”,“自欺”则是外表如此而内心不如此。朱熹很喜欢用“蒸饼”、“黄金”等物来比喻“自欺”。如,他说:“譬如作蒸饼,一以极白好面自里包出,内外更无少异,所谓‘自慊’也;一以不好面做心,却以白面作皮,务要欺人。然外之白面虽好而易穷,内之不好者终不可揜,则乃所谓‘自欺’也。”(四)“诚意”是自觉自愿的“意”,而“自欺”则是勉强的“意”、为人的“意”。朱熹说:“自欺者,外面如此做,中心其实有些子不愿,外面且要人道好。只此便是二心,诚伪之所由分也。”
  
  王夫之不同意朱熹对于“自欺”的解释。他首先对于“自欺”之“自”字做了一番深入地辨析:这个“自”字到底指的是什么?王夫之说:
  
  “自欺”、“自谦”一“自”字,《章句》、《或问》未与分明拈出。《或问》云“苟焉自欺,而意之所发有不诚者”,将在意上一层说,亦微有分别。此自字元不与人相对。其立一欺人以相对者,全不惺忪之俗儒也,其谬固不待破。且自欺既尔,其于自谦也,亦可立一谦人之名以相形乎?
  
  不尔,则必以意为自。虽未见有显指意为自者,然夫人胸中若有所解,而惮出诸口,则亦曰意而已矣。苟以意为自,则欺不欺,慊不慊,既一意矣,毋自欺而自谦,又别立一意以治之,是其为两意也明甚。若云以后意治前意,终是亡羊补牢之下策。过后知悔,特良心之发见,而可云诚意而意诚哉?况其所发之意而善也,则已早无所欺矣;如其所发而不善也,此岂可使之谦焉快足者乎?
  
  今以一言断之曰:意无恒体。无恒体者,不可执之为自,不受欺,而亦无可谦也。乃既破自非意,则必有所谓自者。此之不审,苟务深求,于是乎“本来面目”、“主人翁”、“无位真人”,一切邪说,得以乘间惑人。圣贤之学,既不容如此,无已,曷亦求之经、传乎?则愚请破从来之所未破,而直就经以释之曰:所谓自者,心也,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也。盖心之正者,志之持也,是以知其恒存乎中,善而非恶也。
  
  朱熹的确没有阐明“自欺”、“自慊”之“自”字是什么意思。或许,他认为,这个“自”字的含义是不言而喻的,就是指与他人相对的“自己”。但是,王夫之不这样认为,他说:“此自字元不与人相对。”那么,这个“自”到底指的是什么呢?或许有人会认为,这个“自”就是指自己所发出来的“意”。在《大学》“诚意”章这一语境中,人们也确实很容易这样理解“自”字。对此,王夫之分析道:“诚意”是人在应事接物时所发出来的一个“意”,但是,如果把“自”理解为“意”的话,那么所谓的“自欺”就是指自己的“意”欺骗自己的“意”,这就是“两意”而不是一个“意”了;“自慊”也是一样,如果把“自”理解为“意”,“自慊”就是指自己的“意”快足于自己的“意”,这也是“两意”了。王夫之说,如果“以后意治前意,终是亡羊补牢之下策。过后知悔,特良心之发见”,而不是所谓的“诚意”。因此,王夫之说,不能用“意”去理解“自”,不能说“意”自己欺骗自己,也不能说“意”自己使自己快足,因为“意”没有一个恒定不变的“体”。那么,这个“自”指的是什么呢?王夫之说,这个所谓的“自”字,就是指“心”,只不过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心”,而是“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这个“心”恒存于体内,善而非恶。当人遇事接物时,就从这个“心”上发出“意”(“意根心”)去。用王夫之的话说,就是:“将所知之理,遇着意发时撞将去,教他吃个满怀;及将吾固正之心,吃紧通透到吾所将应底事物上,符合穿彻,教吾意便从者上面发将出来,似竹笋般始终是者个则样。如此扑满条达,一直诚将去”,这就是所谓的“诚意”。
  
  以上说的是关于“自”字的含义。那么,什么是“欺”呢?从朱熹的一些话语来看,他是把“欺”理解成欺骗、虚伪、不真实、不纯一、不彻底等含义的。如,他说:“自欺只是于理上亏欠不足,便胡乱且欺谩过去。”这是把“自欺”理解成欺谩或欺骗;他又说:“只是自家知得善好,要为善,然心中却觉得微有些没紧要底意思,便是自欺,便是虚伪不实矣。”这是把“自欺”理解成“虚伪不实”;朱熹又说:“有纤毫不善之杂,便是自欺。自欺,只是欠了分数。”这是把“自欺”理解成不纯一、未做到百分之百。因此,朱熹总结说:“凡恶恶之不实,为善之不勇,外然而中实不然,或有所为而为之,或始勤而终怠,或九分为善,尚有一分苟且之心,皆不实而自欺之患也。”
  
  但是,王夫之认为,“欺”字不应该理解成欺骗、“欺诈”或“掩盖和哄”,而应该理解成“欺凌”、“凌压”或“陵夺”。王夫之说:“欺者凌压之谓,如强臣欺君,悍仆欺主一般,全不照顾,任其恣行。”又说:“欺之为义,谓因其弱而陵夺之,非揜盖和哄之谓。”因此,把“自”和“欺”合起来,所谓的“自欺”,其含义就是指从自己心上发出去的“意”欺凌、凌压或陵夺了自己的“心”。王夫之说:“心之所存,善而非恶。意之已动,或有恶焉,以陵夺其素正之心,则自欺矣。意欺心。”“意”为什么会欺凌或陵夺自己的“心”呢?王夫之认为,对于“欲修其身者”而言,他的“意”一般是从“心”上发出来的。但是,情况并不都是这样。也就是说,有的时候其“意”也可能不是从“心”上发出的。王夫之说:“意不尽缘心而起,则意固自为体,而以感通为因。故心自有心之用,意自有意之体。”“意”并不总是从“心”上发出来的,它虽无恒定不变的“体”,但也有自己的“体”,它以“感通”为因缘根由。也就是说,“意”是人在应事接物时,视具体的时间、空间、环境和条件的不同而发出不同的“意”,它并不总是以“心”为唯一根源的。这就是为什么“意”会欺凌“心”的原因。以上说的是“自欺”。相应地,所谓的“自慊”也就是所发的“意”与自己的“心”相一致。王夫之说:“唯诚其意者,充此心之善,以灌注乎所动之意而皆实,则吾所存之心周流满惬而无有馁也,此之谓自谦也。意谦心。”至此,我们也就明白了王夫之关于“意根心”便是“诚意”的含义。正是基于以上的理解和认识,王夫之对朱熹的“自欺”思想提出了批评。他说:“朱子自欺欺人之说,其亦疏矣。”。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看到,王夫之认为,所谓的“诚意”就是“意根心”,而“自欺”就是“意”欺凌了自己的“素正之心”。要进一步理解王夫之关于“诚意”和“自欺”的思想,我们还需要了解他关于“正心”的思想。
  
  三、朱熹对“正心”的解释
  
  《大学》传文第七章说:“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对于“身有所忿懥”这个“身”字,程颐认为应该是“心”字。有人问程颐:“‘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心不得其正。’是要无此数者,心乃正乎?”对此,程颐回答说:“非是谓无,只是不以此动其心。”朱熹在解释这一章时,继承了程颐的思想。他说:“传者之意,固非以心之应物,便为不得其正,而必如枯木死灰,然后乃得其正也。”那么,何为“心正”?“正心”如何做工夫?朱熹认为,人“心正”就是其心中什么东西也没有,广大、平静、湛然,“心如太虚”,如鉴空衡平。他说:“人之一心,湛然虚明,如鉴之空,如衡之平,以为一身之主者,固其真体之本然,而喜怒忧惧,随感而应,妍蚩俯仰,因物赋形者,亦其用之所不能无者也。故其未感之时,至虚至静,所谓鉴空衡平之体,虽鬼神有不得窥其际者,固无得失之可议;及其感物之际,而所应者,又皆中节,则其鉴空衡平之用,流行不滞,正大光明,是乃所以为天下之达道,亦何不得其正之有哉?”朱熹认为,只有保持内心的空虚无物状态,才能保证其在应事接物时,依照事物本身的道理行事,从而使所做之事皆“中理”。反之,如果一个人内心先有某种情绪如喜或怒存在,那么他在应事接物时就会带着这种情绪,这就不能保证其应事接物时所发皆“中节”。朱熹说:“喜怒哀乐固欲中节,然事过后便须平了。谓如事之可喜者,固须与之喜,然别遇一事,又将此意待之,便不得其正。盖心无物,然后能应物。如一量称称物,固自得其平。若先自添着些物在上,而以之称物,则轻重悉差矣。心不可有一物,亦犹是也。”按照朱熹的理解,一个人假如处于忿懥状态中,那么他即便是遇到可喜之事,也不会喜;假如处于喜乐状态中,则即便遇到该怒之事,也不会怒。朱熹认为,一个人在应事接物时,带着先前的情绪去,就是一种“私意”,这种“私意”会妨碍他对后面事情的应接或处理,因此理想的状态是让自己的“心”“随物随应”、“因物赋形”。他说:“心不可有一物,外面酬酢万变,都只是随其分限应去,都不关自家心事。才系于物,心便为其所动。其所以系于物者有三:或是事未来,而自家先有这个期待底心;或事已应去了,又却长留在胸中不能忘;或正应事之时,意有偏重,便只见那边重,这都是为物所系缚。既为物所系缚,便是有这个物事,到别事来到面前,应之便差了,这如何会得其正!圣人之心,莹然虚明,无纤毫形迹。一看事物之来,若小若大,四方八面,莫不随物随应,此心元不曾有这个物事。”
  
  以上说的是何为“心正”的问题。那么,“正心”如何做工夫呢?朱熹认为,“正心“主要有如下几种方法:(一)“察”,就是指人在“意”发时加以认真省察。宋明理学家有所谓“静时存养动时省察”的说法。朱熹也有这样的思想,他说:“盖是四者(指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引者注),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朱熹认为,人在有忿懥、恐惧、好乐、忧患之情时,要对这四者加以体察,否则就会“欲动情胜”,从而使“心”失其正。其实,“省察”是对于“意”所采取的修养方法,和“正心”似乎没有什么关系。(二)“敬以直之”。“敬以直内”出自《周易·坤卦·文言》:“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朱熹用它来作为“正心”的方法之一。他说:“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三)“操存”、“求放心”和“从其大体”。“操则存,舍则亡”、“求其放心”和“从其大体”都出自《孟子·告子上》:“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之谓与?”“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朱熹认为,“正心”也可以用这几种方法。他说:“孔子所谓‘操则存,舍则亡’,孟子所谓‘求其放心,从其大体’者,盖皆谓此,学者可不深念而屡省之哉?”
  
  四、王夫之对朱熹“正心”思想的修正与发展
  
  王夫之同意程颐和朱熹对“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等几句话的理解,他说:“程子谓‘忿懥、恐惧、好乐、忧患,非是要无此数者,只是不以此动其心’,乃探本立论,以显实学,非若后人之逐句求义而不知通。”但是,王夫之不同意朱熹对“心”及何为“正心”的理解。朱熹认为,“正心”就是“心如太虚,湛然虚明,如镜先未有象,方始照见事物”。王夫之说,“如镜先未有象”,“虚明”之“心”本来就是这样的,难道说还会有谁在无事无物时常怀个“忿懥乐患”之心?天下根本没有这样的人;假如有人在无可忿懥时内心常常感到懊恼,那这个人一定是有问题的。因此,即便是那些“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的人,也不是内心先有所忿懥,而是因和外物相交感时才产生忿懥的;另一方面,有些人“乐多良友,未得其人而展转愿见;忧宗国之沦亡,覆败无形,而耿耿不寐”,这又何妨于“正”?由此可见,朱熹对“正心”的理解是不正确的。
  
  在《朱子语类》中,记载有朱熹的一段话:“心不可有一物,外面酬酢万变,都只是随其分限应去,都不关自家心事。才系于物,心便为其所动。其所以系于物者有三:或是事未来,而自家先有这个期待底心;或事已应去了,又却长留在胸中不能忘;或正应事之时,意有偏重,便只见那边重,这都是为物所系缚。既为物所系缚,便是有这个物事,到别事来到面前,应之便差了,这如何会得其正!圣人之心,莹然虚明,无纤毫形迹。一看事物之来,若小若大,四方八面,莫不随物随应,此心元不曾有这个物事。”王夫之把这段话概括为“未来不期,已过不留,正应事时不为系缚”,并认为这段话可能是朱子门人所“增益”的,而不是朱熹本人的话。不然,朱熹怎么会“显用佛氏之语而不恤”呢?他说:“佛氏有‘坐断两头,中间不立’之说,正是此理。彼盖谓大圆智镜,本无一物,而心空及第,乃以随缘赴感,无不周尔。迨其末流,不至于无父无君而不止。大学之正其心以修齐治平者,岂其然哉?既欲其虚矣,又欲其不期、不留而不系矣,则其于心也,但还其如如不动者而止,而又何事于正?”由此,王夫之进一步分析了佛教所说的“心”与儒家所说的“心”的区别。他说:“释氏之谈心,但云明心、了心、安心、死心,而不言正。何也?以苟欲正之,则已有期、有留、有系,实而不虚也。今有物于此,其位有定向,其体可执持,或置之不正而后从而正之。若窅窅空空之太虚,手挪不动,气吹不移,则从何而施其正?且东西南北,无非太虚之位,而又何所正耶?”佛教谈到“心”,只说“明心”、“了心”、“安心”和“死心”,不谈“正心”,因为如果谈“正心”,那么这个“心”就实有其物,“其位有定向,其体可执持”,与佛教的“心”是明显不同的。因此,儒家所讲的“心”不能理解成如“窅窅空空之太虚”那样的“心”,那样的心“手挪不动,气吹不移”,无需“正”,也无从“正”。也就是说,朱熹对这个“心”字的理解是不正确的。王夫之说:“朱子于此‘心’字,尚未的寻落处。”
  
  那么,儒家所讲的“正心”之“心”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王夫之认为,这个“心”与孟子所说的“志”字很相近。孟子在谈到“养浩然之气”时,曾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孟子又说:“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孟子·公孙丑上》)程颐在谈到“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时也说,非是要无此数者,只是不以此动其心;他还说:“学者未到不动处,须是执持其志。”对此,王夫之说:“孟子之论养气,曰‘配义与道’。养气以不动心,而曰‘配义与道’,则心为道义之心可知。以道义为心者,孟子之志也。”王夫之认为,这个“心”只有那些注重修身的人才有,对于那些“未知为学者”来说,他“除却身便是意,更不复能有其心矣。”这个“心”为“道义之心”,因此,“正心”就是要“正其心于仁义”,使其“心”变成“道义之心”。
  
  那么,“正心”如何做工夫?朱熹认为,“察”和“敬以直内”是“正心”的两种基本方法。对此,王夫之不同意。他说:“朱子所称‘敬以直内’,尚未与此工夫相应。”又说:“传者于此章,只用半截活文,写出一心不正、身不修之象……若正心工夫,则初未之及,诚意修身等传,俱未尝实说本等工夫。固不以无所忿懥云云者为正之之功,而亦不以致察于四者之生,使不以累虚明之本体为正也。”在《四书或问》中,朱熹还谈到用“操存”、“求放心”和“从其大体”等方法来正心。对此,王夫之说:“朱子……以操则存、求放心、从大体为征。夫操者,操其存乎人者仁义之心也;求者,求夫仁人心、义人路也;从者,先立夫天之所与我者也。正其心于仁义,而持之恒在,岂但如一镜之明哉?惜乎其不能畅言之于章句,而启后学之纷纭也。”朱熹虽然在《四书或问》中提到了这些方法,但是他并没有在《大学章句》等书中很好地贯彻这一主张。在如何“正心”的问题上,程颐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学者未到不动处,须是执持其志。”对此,王夫之很是欣赏,他说:“《大全》(指《四书大全》。——引者注)所辑此章诸说,唯‘执持其志’四字分晓”;他又说:“程子直以孟子持志而不动心为正心,显其实功,用昭千古不传之绝学,其功伟矣。”
  
  五、总结与评价
  
  “诚意”“正心”是儒家修养思想中的两个重要问题。朱熹对“诚意”“正心”问题非常重视。他认为,所谓“诚意”就是表里内外、彻头彻尾、自始至终都是“好善恶恶”之“意”,而只要有一丁点未能如此,便是“自欺”;所谓的“正心”,则是“心如太虚,湛然虚明”,空无一物,不先带着情绪去应接后面即将到来的事物;“正心”的方法就是“致察”和“敬以直内”。王夫之则认为,“自欺”就是从自己“心”上发出来的“意”欺凌了自己“心”或“本志”;所谓“正心”,就是“心”为“道义之心”、“正其心于仁义”;“正心”的方法是“执持其志”。王夫之虽然在对“诚意”的理解上未见与朱熹有明显不同,但是他把“自欺”理解为“意”欺凌“心”则是颇有新意的。至少,王夫之这样的理解,使“自欺”这个“自”字得以落实,有了明确的含义了。而按照朱熹的理解,这个“自”字是得不到落实的。在“正心”问题上,朱熹的错误则更为明显。因为,任何人在不应事接物时,其“心”都可以说是“湛然虚明”、“空无一物”的,但这未必就是儒家思想家所讲的“正心”;其所说的“致察”方法其实也应该是“意”发时所运用的方法,而不是“正心”的方法;至于“敬以直内”的方法其实也并不是什么“正心”的方法。王夫之指出,“正心”必须以是否为“道义之心”为标准,“正其心于仁义”,这实际上是和儒家思想相一贯的;其所说的“执持其志”即坚守自己的“好善恶恶”之志向也比朱熹的“致察”和“敬以直内”的方法更落实,更具可操作性。
  
  (本文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王夫之对朱熹四书学思想的修正与发展”(SWU140913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本文选自《船山学刊》创刊百年暨船山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天下以新天下——<船山学刊>创刊百年专题》“刊庆专栏文稿”栏目精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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