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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重申纪律要求,对湘潭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各级党员干部提出“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根据部署安排,湘潭市财政局、湘潭市审计局、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地税局、湘潭市工商局将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协调配合,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会议要求,湘潭市直机关工委、湘潭市卫计委、湘潭市教育局、湘潭市国资委要抓好行业系统内的专项监督检查。湘潭市纪委将对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湘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凡顶风违纪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零问题线索、零违纪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重点核查,一旦发现问题,不仅要追责当事人,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