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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北庚:为“涉险滩”“啃硬骨头”保驾护航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肖北庚 邓慧强 编辑:程赛 2015-08-12 1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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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是时代主旋律,法治是时代最强音,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依法治国不仅能够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而且能够为全面深化改革“涉险滩”、“啃硬骨头”保驾护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支撑。
  
  凝聚改革共识的根本方式
  
  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性、复杂性、攻坚性,决定了需要以法治凝聚共识。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为国家顶层设计提供智力资源和制度方案。从法律视角看,推动关联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的改革,需要我们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在重大问题决策上遵循法定方式与程序,引导公民广泛参与,在协商、讨论的基础上达成改革共识,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意志,以使全民坚定改革意志,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
  
  化解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与利益失衡离不开法治。全面深化改革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又涉及重大利益格局调整。对于利益格局调整,社会主体必然存在认识和偏好差异,进而会出现利益失衡甚至冲突。对此,迫切需要通过法治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并进行统筹兼顾。从法治固有的禀赋看,立法、执法和司法领域的公众参与制度恰好可以为利益冲突各方提供理性讨论、达成共识的平台。
  
  法治所具有的公平正义价值追求有利于凝聚改革共识。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擎公平正义的大旗,哪些领域需要深化改革、采取什么方式改革、以什么途径和步骤推动改革都必须以公平正义为航标。公平正义是法律的要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体推进,形成整体合力,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被人民群众感知到。
  
  满足制度需求的基本途径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途径。
  
  从宪法层面看,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要通过完善宪法和法律来完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从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上完成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从经济体制改革来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涉及土地制度和财产权利保障问题,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来看,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以及实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就会产生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协调问题,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完善。
  
  从法律制定层面看,政治领域涉及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改革举措,包括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等,都需要通过立法来完成。经济领域涉及的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改革举措,都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也离不开立法保障。
  
  从法律修改层面看,改革举措中有很多新突破与现有法律规定不一致,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满足深化改革实践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对制度建设提出了许多健全、完善、变革的要求,需要通过法律的修改和废止来完成,诸如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社会治理领域中的改革信访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等。
  
  优化改革环境的重要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不仅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提供制度,而且以其内含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之本质要求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良好秩序和环境保障。
  
  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稳定秩序和良好环境。越是深化改革,越会触及既得利益。只有对不当的既得利益进行有效遏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有效有序推进。同时,伴随改革引发的社会转型和利益分化,收入差距、住房就医、金融投机等问题和矛盾凸显,一些偶发事件极有可能升级为群体性事件并造成社会不稳定,进而牵扯改革精力、影响改革环境、妨碍改革进程。这就对全面依法治国、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提出了紧迫要求。
  
  越是改革攻坚,越需要众志成城;越是“涉险滩”,越需要沉着坚定;越是“啃硬骨头”,越需要法治支撑。排除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以及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改革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看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例如,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目的就在于有效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确保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人民调解、法律强制和刑事打击等制度完善,都是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维稳维权的有力武器。
  
  (作者简介:肖北庚,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文章首发(《人民日报》》2015年08月06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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