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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动新型城镇化试点 三年后向全省推广先进经验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编辑:罗雨晴 2015-08-04 16:02:0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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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全省两房两棚、两供两治有关情况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宁艳芳发布相关新闻。)


(湖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发布会。)

  红网长沙8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今天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宁艳芳就全省两房两棚(公租房、农村危房和城市棚改、国有工矿棚改)、两供两治(供水、供气和无水、垃圾治理)有关情况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发布新闻。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发布会。
  
  两房两棚任务量和进度排全国前列
  
  今年国家下达湖南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51.83万套,较去年增加9.26万套,增长21.75%,新增租赁补贴1.73万户,居全国第二位,是湖南历史上建设任务最重的一年。截至今年6月底,已完成投资306.83亿元,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9.47亿元;开工建设35.2万套,开工率67.9%,位居全国第九位,中部六省第一。
  
  今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达20.8万户,较去年增加8.5万户,其中,争取农房抗震改造政策延伸至湖南,共2.2万户。目前,已基本完成全省200.99万户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和信息录入工作,下发《湖南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下达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97万户,其中贫困地区5.12万户。
  
  宁艳芳表示,全省将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计划棚户区改造2015-2017年申报110万套左右,明年申报35万套左右,公租房建设明年申报任务控制在10万套以内,原则上今后任务量将不再增加。同时,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计划明年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今年条件成熟的项目也可以转为货币化安置,新增加的公租房任务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购买和长期租赁等方式实施。
  
  两供两治时间过半,投资过半
  
  两供两治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32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47.6%;建成106个项目,294个项目开工在建。其中,供水完成投资84亿元,29个项目已完工,55个项目开工在建。供气完成投资35亿元,17个项目已完工,138个项目开工在建。污水治理完成投资172亿元,36个项目已完工,43个项目开工在建。垃圾治理完成投资33亿元,24个项目已完工,58个项目开工在建。
  
  在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指导下,长沙成功获批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共10个),常德获批全国海绵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共16个),两市均可获得国家连续三年每年4亿元资金支持。湖南成为全国少数几个既获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又获得海绵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省份之一。
  
  宁艳芳介绍,下一步将配合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工程,抓好湘江沿岸的无水和垃圾处理工作,认真抓好地下管廊建设和海绵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两供两治领域。
  
  湖南全面启动新型城镇化试点
  
  自2014年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关于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已经十分明确,下一步就是如何将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实化细化。
  
  宁艳芳表示,随着省委省政府审定印发实施《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简称《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根据《试点实施方案》,共有5个地级市(城市群)、15个市区(新城),还有28个建制镇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通过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破戒城镇化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方法和路径。
  
  试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三个层次。第一阶段:2015—2017年,试点地区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第二阶段:2018—2020年,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主要层次为:地市级(城市群)、县市区(新城)和建制镇。同时,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没有建制镇纳入省级试点的县市区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确定1—2个试点镇开展试点,效果好的,省里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宁艳芳介绍,此次试点目的是解决问题,总结改革、发展和建设的经验,为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创造样板、提供示范;突出资金优先配置,设立省新型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给予资金补助,相关金融信贷、地方债投向、企业债发行、专项资金投入都将向试点地区倾斜;突出政策优先试点,优先安排试点地区推行涉及城镇化的改革措施,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试点示范,优先安排省内开展的各类专项试点,赋予试点地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整合新型城镇化相关资金的权力;通过中期评估和年度考核,对建设进度滞后,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试点资金使用不当的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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