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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政府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加快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市政府设立了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全市创新创业园区“1555”工程建设。同时,加强简政放权,将标准厂房项目的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建设、环保、节能、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审批事项授予县市区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对创新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予以保障,鼓励对标准厂房建设用地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方式。
项目建设、企业落户是“135”工作计划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最大限度的提高标准厂房的利用率。郴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建立项目准入机制,规定在企业入园区时,除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外,不单独供地,引导其进行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或孵化器,以提高创新创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利用率。
为破解园区建设资金瓶颈,郴州市改革园区建设模式,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先后涌现了郴州经开区长冲基地的工业地产、资兴经开区创新创业基地PPP示范项目、永兴经开区云谷工业地产及物流园整体开发、苏仙工业集中区湖南新天地标准厂房代建、宜章经开区、嘉禾经开区企业自建等一批有特色的创新创业园区建设新模式,有效地突破了园区资金瓶颈。
1至5月,全市创新创业园区完成投资34.9亿元,新开工建设标准厂房142.5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63%,完成标准厂房投资19.6亿元,已引进创新创业企业14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