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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出台17条举措再挺小微企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伟锋 编辑:王娉娉 2015-04-25 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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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4月24日讯(记者 李伟锋)省经信委今天对外发布消息,省政府日前出台17条举措,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这是继今年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措施后,我省中小微企业迎来的又一重大政策利好。

  此次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面落实国务院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提出了减税降费、创业就业、公共服务、金融支持等17条具体政策措施,并明确了负责政策落实的责任单位。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扩大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范围。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降低其所得税税率。从2015年4月1日起,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

  《意见》要求,严格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规范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意见》首次推行小型微型企业遵章守规预警制度,对小型微型企业非因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违章行为,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消防、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处罚预警”制度,企业及时纠正的,不予立案调查或依法从轻进行行政处罚。

  《意见》还从降低企业设立门槛,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适时设立再担保代偿补资资金账户、加强小型微型企业担保服务、加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服务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促进小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制定了具有普惠性的政策措施,优化外部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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