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立足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实际,提出了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到2020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规划》还提出了明确城乡统筹等六方面的重点任务。(4月6日红网)
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和长三角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建立起竞争优势明显的外向型经济结构,大量承接国际产业产能转移,通过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实现了领先一步的发展。但珠三角和长三角发展到一定阶段,也开始面临发展空间受限、资源供给、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等局限,必然需要调整发展方式,将粗放型的增长模式调整为精益化的发展模式,并寻求更为广阔的纵深发展空间,培育建设更大范围的跨省联动的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平台。
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的长江中游城市群,恰好可以很好的为珠三角和长三角提供纵深发展空间。特别是在近年来,随着多条高铁、客运专线、货运专线铁路和高速公路相继建成通车,困扰湘鄂赣三省之间及三省与珠三角、长三角的客流货流交通障碍已不复存在,为实现更大范围的产业跨省联动创造了基础条件。湘鄂赣三省近年来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纷纷消除政策歧视,清除各种隐性的准入障碍,支持和鼓励各类资本、项目投资发展,分别建立起多元化的省际之间及各省省内跨市合作协调机制,具备了抱团发展、协作联动的可能。
《规划》的推行对于湘鄂赣三省未来十年、十五年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被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同珠三角、长三角及国家其他重点发展区域的联动融合;有助于三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获得相关的政策创新试验空间;有助于整合三省特别是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的优势资源,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形成互补,推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形成;有助于在三省框架内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水利开发,进一步培育区域合作的基础。
《规划》明确了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这一部署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确定的“京津石”三角较为类似,但目的又有所不同。武汉、长沙、南昌不仅是鄂湘赣三省的省会,也均是国家重要的客货运中转站,有着较好的区位交通优势,拥有自身广阔的腹地,产业布局完善,具有聚集要素和规模扩大的潜力。三个省会城市通过高铁等快速交通网络连接,可以确保各自的项目、产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建立起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可以引领三个城市群、三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在相同或接近的投入责任、利益分配格局等前提下更好的实现共建、共享与共赢。
对于长沙市而言,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地位被强化,既意味着可以因此更好的实现要素聚集特别是聚集三省人才、资本、先进技术、项目资源,同时也将承担起更为重大的责任。武汉和南昌将与长沙建立起高度密切合作,但又带有良性竞争的竞合关系,长沙市需要国家区域政策、《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框架内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以更好的承担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的角色作用。
对于岳阳市等长江沿岸城市而言,《规划》将为其打破行政区隔,进一步融入长江经济带,实现跨省联动创造条件。而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其他城市,也将通过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席会议等渠道和机制,协调产业布局分工,强化产业合作衔接,建立起符合市场规律的跨市、跨省产业集群。
以湖南整个省的视角切入分析,《规划》将为全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入强劲动力。值得一提的是,在《规划》框架下,实现三省合作、特别是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三个城市群的合作,将有助于建立强化共同的长江中游区域家园意识,为破解流域生态保护难题提供助力。
文/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