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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企业扶持、要素保障、环境优化三个方面。
营造返乡创业良好氛围
企业扶持充分考虑了各行业目前已有的政策,结合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借鉴了部分外省经验。
寓外乡友返乡创业项目在符合有关资金使用方向、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申报国家、省、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创办进出口企业、国际货代公司等外向型企业,在城陵矶口岸通关,按通关数量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为:20英尺集装箱每箱奖励50元、40英尺集装箱每箱奖励100元;如从岳阳城陵矶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固废进口指定口岸、汽车整车进口口岸通关,则进一步提高奖励标准,按照进出口贸易额给予奖励,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奖励标准依次为3分人民币/美元、1.5分人民币/美元、1分人民币/美元。
创办的总部在岳阳且由总部统一纳税的,首次获评国家“AAA”“AAAA”、“AAAAA”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同一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投资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实际投入使用的,按实际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投资旅游产业可获得资金奖励。具体如下:对新评定为5A、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为全国、全省工业农业旅游示范点或生态旅游示范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在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
创办文化企业获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品牌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励;其文化产品和服务优先纳入市、县(区)采购范围。创办医疗机构,简化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农合定点手续,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资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按“先照后证”程序,放宽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布局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创办涉农企业总投资额在4000万元以上的,市里直接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由企业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也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创办软件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对外销售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对外销售,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创办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50%摊销。
创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可按实际安置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可退还或减征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的税务机关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构建返乡创业服务平台
相关部门还充分考虑满足岳商在资金、土地、人才引进、子女就学的需求。
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构建银企长效互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以多种融资方式,满足乡友返乡创业融资需求;鼓励有实力的乡友参股组建岳阳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培育寓外乡友返乡创业融资平台;鼓励工业园区设立专门为乡友返乡创业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乡友创办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边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和重大流通项目用地,在土地用地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返乡创业如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依法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土地;寓外乡友返乡投资仓储设施、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的,土地使用权按工业仓储用地政策执行(具有物资批发、零售等市场交易功能的除外)。
返乡创办的企业在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等方面,执行“巴陵人才工程”相关政策;企业员工子女就学,属义务教育阶段的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
企业租用临港新区标准化厂房,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的,租金按实际标准减半收取;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创新创业型企业,2015年、2016年、2017年可免费租用临港新区不超过5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
优化返乡创业发展环境
为杜绝投资环境不优的现象,岳阳市将设立投诉中心和实行市级领导联系服务制两项政策。
返乡创业项目行政审批事项,资料齐全且按规定完成了相关前置性工作的,相关单位必须从速办理;返乡创业项目在工业园区的,由园区管委会全程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创业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性收费能免则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寓外乡友在中心城区投资的项目的基本建设收费,按照《市中心城区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收费的意见》文件规定给予优惠。
市、县、区经信委(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服务力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寓外乡友返乡创办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学习交流培训。
市、县、区政府办牵头,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设立投诉中心并设立公开投诉电话,负责寓外乡友返乡创业投诉事项的受理、交办、催办和督查,相关单位对投诉中心交办投诉事项,应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回复投诉中心。
返乡投资项目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或返乡创办市内企业年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的,实行市级领导联系服务制,明确专门市级领导牵头为企业协调服务,确保及时处理企业在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