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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药品GMP附录 严打生产数据作假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5-04-01 11:16:4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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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欧盟判定国内5家企业GMP现场检查不合格,取消了欧盟认证证书,在医药行业引发巨大关注。
  
  3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副主任孙京林在“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2015年年会”上表示,生产数据完整性存在问题,是5家企业被欧盟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的共性原因。今年1月,我国药品GMP“确认与验证、计算机化系统”两个附录进行了最终修订和定稿,将于近期发布。
  
  认证不断完善
  
  据悉,欧盟于2011年1月重新修订了计算机化系统的GMP附录,在近两年的现场检查中格外关注数据完整性。而一旦生产数据完整性被查出存在问题,欧盟会认为企业诚信缺失,判定现场检查不合格。去年,欧盟在中国现场检查高达95次。
  
  去年,欧盟对中国企业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发现部分数据可疑且不可追溯,计算机化系统无审计跟踪功能,不能有效防止电子数据被故意篡改、删除;实际生产情况与在欧盟注册信息不符;部分企业在整合、改制过程中出现质量体系及骨干人员的频繁变化,难以持续稳定实施药品GMP。
  
  孙京林表示,过去,国内药品GMP认证检查、跟踪检查中比较关注纸质文件、记录的真实性,而对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等问题未给予足够关注。我国药品GMP认证的计算机化系统附录即将颁布,提示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应尽快改进完善。
  
  我国从2011年开始实施新修订GMP认证,3年来持续推进,认证内容不断完善。核验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我国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中,共有874家无菌制剂企业通过了GMP检查;非无菌制剂各省平均完成率达到46%。
  
  从认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来看,无菌制剂企业GMP认证中检查缺陷主要分布在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等11个方面。非无菌制剂企业的跟踪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则包括未定期对关键系统完成再确认或再验证,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存在问题等。
  
  附录尽显威力
  
  “计算机化系统附录发布后将打击生产过程中的数据作假,提升整个行业的诚信水平。”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常务副会长顾维军说。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我国药品质量标准不断提高,各项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从标准层面来说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但是企业是否执行是一个大问题。不少企业存在生产数据作假、篡改、删除等现象,标准形同虚设。
  
  以灯检为例,国外大多数企业采取自动灯检,而我国不少企业则宁愿采用人工灯检,或者两种灯检同时存在。有业内人士表示,自动灯检设定值相当严格,如果单纯采取自动灯检,检出率会比较高,而人工灯检因为掺杂了人工因素,可调节性比较大。事实上,我国医药设备可调节数据功能相当普遍,企业可以自行设定数值。
  
  “在药品GMP领域,随着科技发展,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专业属性强,风险识别困难,数据完整性越来越被重视,目前世界多个国家和组织已将计算机化系统作为单独附录发布。”核验中心翟铁伟说。
  
  据悉,我国即将发布的计算机化系统引入了风险管理和生命周期的概念,提出了对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管理的要求,增加了部分相关专业的条款,对计算机化系统的术语进行了解释。特别是对于数据完整性提出了详细要求,包括计算机化系统应当记录输入或确认关键数据人员的身份。只有经授权人员,方可修改已输入的数据;每次修改已输入的关键数据均应当经过批准,并应当记录更改数据的理由;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在计算机化系统中建立数据审计跟踪系统,用于记录数据的输入和修改以及系统的使用和变更。
  
  去年以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GMP认证检查中更注重时效,逐渐显露出新常态,一方面是对GMP认证完成企业加大了跟踪检查力度;另一方面加大了飞行检查的频次。2014年共组织各类飞行检查30家次,收回GMP证书11张,通过央视曝光了一批违法企业。
  
  孙京林表示,随着《药品管理法》、飞行检查管理办法、药品GMP附录等的修订颁布,未来各种检查将成为“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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