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查文晔 李慧颖)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29日表示,宪法和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宪制基础,应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理性务实解决“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的困难。
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2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
周波在讲话中说,去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在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的重要时刻,树立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观念更加具有积极意义。
周波就此谈了三点看法。第一,宪法和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宪制基础。“一国两制”开启了香港法治的全新时代,最大特点是宪制基础的改变,由殖民时代的英皇制诰、皇室训令转变为回归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确立了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全中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也为制定香港基本法,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是“一国两制”的根本法律保障。香港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是“一国两制”的具体化和法律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
第二,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法治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一国两制”赖以成功的基础。基本法是中国立法史上最为民主化的范例,从起草到颁布历时四年八个月,香港市民有广泛深入的参与,体现了全国人民包括香港市民的共同意志。
但要指出的是,基本法的规定只有得到全面执行和遵守,立法目的才能实现,“一国两制”才能从理论变为现实。法治的最基本要求就是依法办事。在香港,依法办事的核心就是自觉维护遵守宪法秩序,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一国两制”的实践历程印证了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重要性。
第三,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理性务实解决“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的困难。“一国两制”是没有先例的政治制度,在实践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产生不同意见都是正常的。
近年来香港在政制发展、政权运作、社会发展以及与内地交往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争议和矛盾。有些人囿于视野局限,或出于自身利益,忘记或背离了法治的价值观,以违法甚至暴力手段冲击公共秩序,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与两地间的和谐关系,挑战宪法和基本法。实践证明,任何偏离法治轨道,违反宪法和基本法的行为,都不可能解决问题,只会激化矛盾,撕裂社会,也不会得到广大香港市民与内地民众的支持。
只有在宪法和基本法框架下,本着理性务实的态度,以法治方式才能找到解决之道。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就要尊重国家基本制度,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目前,香港社会在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上存在分歧,社会各界都在寻求破解之道。“我相信,以香港人的聪明智慧,只要在法治轨道上,坚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求同存异,凝聚共识,行政长官普选一定能够顺利实现。”周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