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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许多令人记忆深刻的表达,比如六个决不: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此外,还将启动缺席判决没收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程序等等,都让人拍手称快。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中,无论依法惩处腐败分子还是努力解决民告官难问题,无论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还是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都见证了最高法恪尽职守,用履职为建设法治国家尽力,更塑造公众对法治的信任与信心。这种信任与信心不断升华,就能提升对法治的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对于法院来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落实疑罪从无尤其备受关注。
去年有一起被判无罪的案件,受到多方好评,即福建念斌案。周强在报告中也提到,福建高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申诉权,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冤假错案,这是对法律的敬重,也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从制度安排上有力遏制冤假错案的产生,针对已产生的冤假错案更需要纠错和究责。去年,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比如呼格案。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这是令人欣慰的好消息。
对错案固然需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更重要的是铲除生成错案的土壤。这就离不了强化监督,从人大监督到民主监督,从检察机关监督到社会监督,一个都不能少。同时,以公开促公正,比如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推进执行信息公开。有句话说得好,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众看得见,才容易监督;看得见,也容易认同;看得见,才使正义更货真价实。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近年来法院正在不断推进司法公开,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和瓶颈,还能逐渐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这是自信,更是责任。
“奉法者强则国强”,今天我们要建设的法治国家,不只需要普通公民信奉法律,更需要司法机关信奉法律,努力做到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要实现公正,民众才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信仰法治成为公众的自觉选择,法治国家的根基就越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