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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记者 孙敏坚
【观点】
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的高度,加快建设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体系,维护每个公民的“小隐私”。
【背景】
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智慧城市和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全球数据量呈现指数级增长,“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截至去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57亿,居全球首位。但个人信息及敏感隐私数据泄露事件层出不穷,“棱镜计划”、“支付宝安全门事件”等一系列事件,敲响了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警钟。
【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斌建议,要启动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统一立法工作,规范政府、企业、个人等大数据产业链参与者的行为准则,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要设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可操作、可执行的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要大力扶植国内企业进行大数据系统、云虚拟软硬件等技术研发,加快发展实时大数据使用跟踪分析和面向个人信息消费领域的安全产品和服务,为公民提供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手段。要提升公民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水平和安全保护意识,建立个人信息安全申诉渠道和举报机制,鼓励和支持公民个人、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和曝光信息安全违法行为。
(湖南日报北京3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