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29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邓集键 闫冬)1月28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10个省直部门联合出台《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这意味着我省全面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问责。
根据省政府此前出台的《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各市(州)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由省政府进行考核。
《实施方案》规定,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5年规划周期同步,并采用年度考核和考核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各市(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其中,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4项指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情况。
《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年度或考核期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省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规定,2015年、2020年、2030年,我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344.00亿立方米、359.75亿立方米、359.77亿立方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分别为85%、91%、95%;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为: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我省已将上述控制目标分解到14个市(州)。
据悉,省水利厅等10个省直部门已组成考核工作组,将对14个市(州)2014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