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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 朱敏 姚倩)截至2012年5月31日,全省有349.52万留守儿童,这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昨日,省政协妇联界向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建议,外出长期务工或经商的留守儿童家长,必须明确一些约束性条件,使其能有效地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58.04%外出家长一年只回一次
省妇联和湖南农业大学曾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可行性”调研,以0-17岁、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6个月以上的农村留守儿童为调查对象。
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31日,全省有349.52万留守儿童。其中双亲外出务工或经商而委托他人(祖辈、亲戚、朋友等)监护的留守儿童有174.12万人,占49.82%;母亲外出父亲监护的有63.77万人,占18.24%;父亲外出母亲监护的有111.64万人,占31.94%。留守儿童留守率为44.13%。
数据还显示,外出家长由于经济条件和地域条件的限制回家探访率极低。58.04%的外出家长一般一年回家探访一次(春节),12.08%的外出家长的回家探访频率超过一年。
建议至少每6个月探访一次留守子女
省政协妇联界建议,推动出台《湖南省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暂行条例》,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法律保护机制。
外出长期务工或经商的留守儿童家长,必须明确一些约束性条件,使其能有效地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如:至少保持每周跟留守儿童电话联系一次;至少每6个月回家探访一次留守子女,探访期间必须走访就读学校和社区(村)相关人员。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随带未成年子女到就业地居住入学、鼓励农民就近就业或回乡创业,有效地减少留守儿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