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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屏南:如何正确化解“劳资集体冲突”

来源:红网 作者:李屏南 编辑:宋飞 2015-01-27 14: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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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胡颖代表民盟湖南省委发言建议,准确定性劳资集体冲突,积极促进劳资集体协商,努力推动工会改革创新,构建和谐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从近三年的统计情况看,湖南集体劳动争议有683起,仅2014年1-9月就有183起。现有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仍以个别劳动关系调整为主,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严重滞后。围绕这一主题,红网《论道湖南》频道特别邀请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屏南进行点评。
  

     (本期点评专家:李屏南,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湖南省县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建立和谐的集体劳资关系,是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省政协委员胡颖提出的“构建和谐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显得很重要。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方面军。但由于它是改革开放时期才出现的新经济成分,其中的劳动关系也缺乏规范和法制,因此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屡见不鲜,势所难免。怎么办?
  
  一、认真调研,健全规范,依法依规监管。基于此,必须得破除官商一体顽疾,同时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另外还得从法治层面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二、健全协商组织与机制主体。在当前,还有一些地方或理念必须进行强化,工会組织不能可有可无,要有地位有权威;同时企业家协会或团体要完善与加强,要具有广泛性、权威性。一有矛盾和冲突,力争在平等机制内自我消化,不要动辄找政府。
  
  三、劳资矛盾乃至冲突在市场经济体系内是一种利益博弈的客观必然,不可能一劳永逸地消除,是一种常态。尽管劳资集体冲突或争议还存在,但不必大惊小怪,从构建和谐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中求解,问题基本皆可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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