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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籍外地毕业生回长创业可获扶持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编辑:刘飞越 2015-01-17 09:45:4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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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1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李柯夫)记者1月16日从长沙市人社局了解到,高校毕业生在长沙创业将有专项资金扶持。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单个项目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两名以上毕业生组团创业,申请项目扶持额度一般控制在20万元以内。

  如果是长沙人,但在外地读的大学,这样的人是否能享受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

  对此,长沙市人社局表示,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长沙市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长沙市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2013年6月<含>以后毕业),并已派遣回长的长沙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也可享受创业扶持资金。

  不过,长沙市人社局要求,申请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的大学生应该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申请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就业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而且,如果有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也不能享受到扶持资金。

  长沙市人社局介绍,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进行。在各类项目中,专项资金将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的自主创业项目,以及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在派驻地开展创业给予重点扶持,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申报办法]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并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长沙市人社局。

  创业项目需提交资料:

  1、扶持项目申请报告;2、创业计划书(含主管业务介绍、财务情况、项目预算、团队及雇工情况、发展规划、市场前景调研及风险分析等);3、申请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书;4、申请人投入资金有效证明;5、个人身份证影印件(签名);6、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件(申报提交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7、所从事行业的其他所需审批文件;8、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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