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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是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第一天。绥宁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国土局、住建局、质监局、水务局等部门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内容,热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并把12月份确定为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月,利用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深入各企业发放《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要求各企业负责人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据统计,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新《安全生产法》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展板10块、出动流动宣传车1辆、悬挂横幅60余条,并在县电视台和主要街道的LED屏幕上滚动播放新《安全生产法》内容一星期,进而营造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良好氛围,强化市民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