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引领全国改革打开了徐徐铺展的壮丽画卷。
今年7月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长沙考察调研时指出,“面对全面深化改革新的起跑线,长沙怎么办?”
号令在前,重任在肩。长沙以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在改革元年中奋力起跑,星城大地的改革浪潮再度激荡。
绘施工图、定任务书:
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起步
改革元年如何打开局面,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直面长沙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矛盾,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 ,制定改革“施工图”和任务书。
在年初的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强调,“要坚定不移地率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赶考’的精神对待改革,以前瞻的思维谋划改革,以自觉的行动率先改革。”把改革作为新的“赶考”,以率先体现主动作为,表明的是一种态度、一种决心、一种勇往直前的责任担当。
同样,在年初的市人大、政协“两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指出,“当前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受到的制约越来越多,要实现约束条件下的发展,唯一办法就是改革创新。”转职能、抓改革的“自我革命”,被提上了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次次学习,一次次讨论,一次次调查研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而展开。
从2月份起,市委集中3个月时间,在市委党校举办了8期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16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分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讲课,市委常委分专题辅导,这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改革课”。
3月初,市委召开常委会议,成立由易炼红同志担任组长,胡衡华、张迎龙、袁观清、范小新同志担任副组长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市领导赴区县(市)、入园区、进基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分头开展调查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村改革、社区治理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一项项地问计问策。
智慧在交流中迸发,共识在讨论中增进,力量在互动中凝聚。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实施意见》、《分工方案》、《2014年工作要点》以及工作规则等审议通过,明确了308项改革事项以及2014年43项重点改革任务,并成立了经济体制、行政机构改革、农村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9个专项小组,推动改革实施。
由此,中央和省委部署的改革任务在长沙落地,落到了责任领导、相关部门和各个区县(市)身上,绘就一本精细化的任务书。
行动是最有说服力的语言。一边谋划,一边实施;成熟一项,推进一项;能改则改,真刀真枪。随着1月份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月份的城市管理体系改革等相继启动,长沙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起步、稳健起跑。
向问题聚焦、为发展助力:
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破题
全面深化改革千头万绪,改什么、怎么改,先改什么、后改什么,既要按中央的顶层设计来,也要因地制宜从长沙实际来。
推进转型创新发展,就是长沙发展新阶段的实际。近些年,长沙经济发展的这辆快车以加速度前进,由此带来了经济总量的大跃升、城市格局的大变化,但“成长中的烦恼”和“发展中的问题”也迎面而来。产业发展的原有动力在削弱,而新的动力尚未形成;城市化的水平亟待提升,而“城市病”的困扰初见端倪;更好更快发展需要释放新的空间,而资源环境和体制机制的制约已绷得很紧……
一系列两难问题要破题和“破冰”,全面深化改革势在必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强调,“要以改革开路,向改革要资源、要市场、要空间、要后劲,把长沙更好更快发展的闸门打得更开。”
按照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为牵引的改革部署,我市在先行一步中打出了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组合拳”。
——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从1月1日起,正式出台并实施《长沙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前置审批由361项减少为19项,变“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截至10月底,我市新增商事主体90885户,同比增长53.9%,其中企业33294户,同比增长94.7%;新设商事主体注册资本总额1225.8亿元,同比增长102.1%。
——实施投资市场化改革。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市场化改革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5月份发布了第二批共86个面向民间投资开放的项目,总投资1010亿元。中低速磁悬浮、国际会展中心等项目,以PPP模式向市场融资,破解“钱从哪里来”的困扰。
——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省委、省政府向长沙下放4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契机,向区县(市)下放了99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发布《长沙市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由原有的428项精简到179项,行政审批精简50%以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行政审批流程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一并发布,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由9706项精简至3612项,“清单之外无权力”逐步变为现实。
——实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出台《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市直19个部门参与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将人、财、物权下放到各城区,健全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制。“大城管”与重心下移同步推进,为实施史上最严厉、最精细、最到位的城市管理提供了配套的体制机制。
——实施科技体制改革。出台《关于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速转型创新发展的意见》,制定了33条富有“含金量”的措施。其中创新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可按70%的比例归属成果完成人和团队;政府资助科研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政府出资比例归完成人等改革举措,具有开创性意义。
——实施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工业园区转型提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园区管理体制、发展机制、考核机制、外部环境四个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如国家级工业园区赋予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省级工业园区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行灵活的园区用人制度和薪酬制度;建立园区“宁静日”制度、缴费清单制度等,为园区发展既“松绑”,又“护航”。
重点也往往是难点。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 一项项改革举措的相继出台,助推着长沙改革落地见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下好“一盘棋”、打好“整体战”:
全面深化改革合力共进
全面深化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市委、市政府始终注重把握改革的关联性、整体性和科学性,在协调联动中聚神聚力。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已六次召开会议定责任、议方案、抓实施,以蹄疾步稳的节奏为长沙改革领航。截至11月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26项改革方案。
合力抓改革、促改革、推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由点及面、自上而下,呈现出整体推进的态势。
坚持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主动承接国家、省里的改革试点任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国家层面的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养老服务业综合试点、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等有序推进。省委、省政府部署的15项改革试点有9项落到长沙,在长沙经开区和宁乡县开展“飞地经济”模式试点,在浏阳市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 试点,在浏阳市大瑶镇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在宁乡县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推行“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以及创新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多方协同机制试点、生态功能区划定工作试点、构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试点。
这些试点作为改革的“侦察兵”和“先遣队”,对长沙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重点突破带动改革向各领域全面发力、成系统推进。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出台《长沙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行动方案(2014—2020)》,实施《长沙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组建长沙城乡融合发展建设投资公司,将15个中心镇600多个项目一并纳入,总投资超过1500亿元。
在行政体制改革中,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改革城乡规划体制,形成全市一体化的规划决策体系,推动城区、集镇、村庄三类规划有机衔接。
在农村改革中,选定望城区启动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点,进行体制机制探索;《长沙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颁布实施,9月份举行了新闻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加力推进,范围扩大至四个区县(市)的7个村。
在民主法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中,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在全市推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制定《长沙市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轻微型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1-10月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87.98%,平均每月网络直播1起案件。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出台涵盖一项基础性改革、五项重点改革、两项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机制改革的方案,生态补偿机制、政府两型采购制度、推行阶梯式水电气价制、排污权交易制度等改革进一步深化。
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出台《长沙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30个示范性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85%、100个示范性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完成了95%;启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创意城市工作,长沙有望成为国际性的“媒体艺术之都”。
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巡查制度全面实施,已开展了两次集中巡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用精细化制度配套监督公权力运行;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工作,通过“增、撤、并、转”,将更多力量向执纪监督倾斜。
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对原绩效考核体制机制进行优化,修订了“一个办法、三个细则”,完善了科学考核、分类考核的“指挥棒”;制定《关于改进和规范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长沙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
鼓励基层在全面深化改革上自主探索、“摸着石头过河”,召开区县(市)深化改革推进会,积极引导9个区县(市)推出各具特色的改革举措。芙蓉区启动互联网金融(长沙)创新试验区建设;天心区推行社区矫正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岳麓区探索网格化基层治理模式,让“三服务”一线工作法落地生根;开福区实施了大城北园区体制改革;雨花区建立了全省区县级首个“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望城区全面铺开人民陪审员试点工作,推行巡回法庭进村(社区)审判活动;长沙县启动“零碳县”创建,探索了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模式,推进“乐和乡村”建设的乡村治理模式;浏阳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贷款改革,积极探索“园镇合一”管理机制;宁乡县启动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以“模拟审批”推动行政效能增速……
全市一起发力,为开局之年的改革打开了局面。
于民有利、为民造福:
全面深化改革惠及寻常百姓
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也是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成果惠及于民。
一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降低了创新创业的“门槛”,平均每天新增283户商事主体。先后有2156名大学生、1526名退役军人、1400名下岗人员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工商登记,实现自主创业。
“以前想创业注册公司需要一笔很大的垫资,现在1元就能注册了;以前需要经常奔走在各个部门之间耗费数月,现在几天就能办好手续!”今年9月,在工商部门注册了一家新公司的90后创业者李松谈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喜上眉梢。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大城管”体制的建立、管理权限的下放,为城市管理进基层社区、进背街小巷、进城乡结合部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在乔庄开瓜子店的陈欣说:“我是外地人,刚来长沙什么都不懂,自家垃圾也往外倒,现在社区规范了,乱摆摊、乱扔垃圾的现象少多了!”
集团办学模式全面推广,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30所学校开展对口支援、互帮互学活动,梅溪湖周南中学、梅溪湖师大附中、雅礼长雅中学等新建学校投入使用,为缓解“上学难”提供了优质平台。
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平均每月有1000例左右的“单独夫妇”如愿领取再生育证书。
推行庭审同步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三同步”;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等“三个平台”建设,目前已有23187案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5269案,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80%以上,司法公开为司法公正装上了“探照灯”。
深刻而生动的改革实践,全市人民身处其中也受益其中。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改革大幕已经拉开,但征途依旧漫长。长沙这块富有敢为人先精神基因的热土,一定会在一个又一个的改革攻坚战中笃定远行、昂扬奋进,凝聚起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大步践行“六个走在前列”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