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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9岁的刘回苟,患有重度精神分裂症,至今孤身一人,家境贫寒,生活拮据,老母年老多病,无力顾及。茶陵县相关部门看到这种情况,决定将其纳入省为民办实事“重度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的救助对象,将他送到茶陵县精神病医院进行免费治疗。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茶陵县综治办、卫生局、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全县1500余名精神病患者进行深入排查,将所有重度精神病患者纳入到全县重度精神病人管理系统,同时确定4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为第一批救助对象,刘回苟就是其中之一。
此次救治救助对象包括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做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有肇事行凶行为或危险评估在3级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度精神病患者以及关锁及流浪的重度精神病患者。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本项目采取“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按平均每人5000元的标准实施,患者出院后,救助对象还将根据需要进行门诊维持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