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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发布十条禁止性规定 优化发展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龙显扬 编辑:邓瑶 2014-11-07 1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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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县站11月7日讯(分站记者 龙显扬)记者7日从县国土资源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和解决办事难、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索拿卡要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该局制定下发了《湘潭县国土资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
  
  这十条禁令包括:
  
  1、禁止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报”;
  
  2、禁止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保险和服务,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
  
  3、禁止以拉赞助、打广告、订业务报刊杂志或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形式加重企业负担;
  
  4、禁止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
  
  5、禁止未经办理涉企检查备案手续对企业进行各类检查;
  
  6、禁止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随意进行上限处罚;
  
  7、禁止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账户,扣押财物,违法限制和非法剥夺企业法人代表人身自由;
  
  8、禁止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超时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9、禁止以负面宣传要挟企业或服务对象;
  
  10、禁止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
  
  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发现违反禁令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拨打纪检监察室电话57222989进行投诉和举报。该负责人表示,对查实为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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