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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王振民)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 近日,中央网信办在京召开“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王振民参加座谈会并发言。 他表示,规范我国网络空间需要关注四个问题。
王振民表示,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如何依法规范网络空间问题。对此,他有四点建议。首先,网络法治建设首先应该有一个总体规划。依法治国的总体规划包括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其中,网络世界需要中央网信办在这方面有一个总体的引导,提出建设的总目标、总任务、时间表、路线图,从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各方面有一个总体的考虑。
在谈到网络立法问题时,王振民说:“当前比较迫切的问题是需要有一个类似于基本法的法。我们讲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我们的依法治网的法在哪里。打个比方,法律是行政机关的“营业执照”,我们管网络空间也要有“营业执照”,这就是法律。通过立法授予我们管理网络的职权,这个法是应该有的。”
关于增强网上的法治意识,他说:“我们要加强法治建设,当法律制定后,执法司法要配套,非常重要的是网上的法治意识要传播。网络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出来后,还要加大对网上的法治宣传,增强网民的法治意识,这比现实世界的法治意识更需要,更迫切。法治思维不仅仅是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对网民和普通老百姓来讲也需要有法治意识。
王振民建议,在中国开展网络法治建设也要考虑有国际视野。网络空间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相比现实世界也就是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很多国际规则不确定,要通过中国的网络法治建设来推动国际网络世界法律秩序的建立。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网络国家,拥有最多的网民,在建立国际的网络秩序方面应该发挥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