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一词早在先秦典籍中就在使用,如“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在《礼记•中庸》等典籍中,礼仪一般指礼节、礼貌或礼仪活动、礼仪形式。此后历代典籍中广泛使用这个词,其含义无大的变化。我国是文明古国、礼义之邦,历来重视礼仪对言行举止的导向和规范作用。我国传统礼仪对维系中华民族的和谐延续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我们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借鉴意义。
礼仪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自古就是“礼治”社会。前贤先哲们将“知礼”作为人身修养的重大命题,要求人们按礼仪规范的要求成为君子,甚至“优入圣域”。孔子提出和倡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希望统治阶级用道德引导民众向上、用礼仪规范大众的行为方式。道德属于抽象范畴,触之无形,视之无色,嗅之无味,弄不好就讲空了,落不到实处。要让道德具有可操作性,就需实现有效转换,使之外化于行、内化于心。这就需要礼仪规范。《礼记》有言:“礼者,理也。”也就是说,礼是按照道德理性的要求制定的规范,大至国家典制,小到个人行为准则,都可称之为礼。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礼,相当于西方人所说的“文化”,无处不在,是社会的经纬。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礼治与德治互为表里、不可偏废。可以说,儒家理念都是通过礼来展现、践行、推进,从而逐步实现的。
我国传统礼仪贯穿的核心价值理念
我国传统礼仪虽称谓各异、形式多样,但其核心价值理念可归为孝、敬、雅三字。儒家将孝作为“至德要道”加以倡导,要求民众从孝敬父母开始培养孝心,然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孝心和爱心推广到天下人的父母与儿女身上,如此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逐步逼近终极的大同社会。在此过程中,各种孝亲尊老的礼仪规范便是不可或缺的桥梁。儒家从天体盈缩现象中悟出“满招损,谦受益”的道理,故以谦敬为美德。在《易经》中,“谦卦”六爻皆吉,为六十四卦所仅见。《礼记》开篇第一句话就是“毋不敬”,希望民众都有恭敬心。此外,儒家还综合两者,将“自谦而敬人”作为人际交往原则。中华传统礼仪中有大量的敬语与谦语及相应的行为动作,让人们在践行中体验谦敬的人生哲理,使之内化为自身的德性,并实现人际和谐。儒家将雅作为待人接物的仪节加以倡导。礼仪是文明民族的标志:无论哪个民族,但凡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属于本民族的礼仪。我国作为具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大国,礼仪的人文内涵十分丰富。言谈举止文雅,就是一个基本价值取向。即使乡村郊野目不识丁的农民,都懂得待人接物的仪节,也会说几句文雅客气话。这种景象,曾令最早来华的西方传教士非常惊讶。
吸收借鉴我国传统礼仪合理内涵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我国传统文化的术语,这可以理解为“道之以德”。继之而来就有一个“齐之以礼”的问题,即如何吸收借鉴我国传统礼仪的合理内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条“德目”落到实处。我国传统礼仪中贯穿的孝、敬、雅等核心价值理念,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都可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此外,我国传统礼仪规范化、制度化的做法,也可以结合今天的实际予以批判继承。我国幅员辽阔,各地风俗歧异。如何实现“道一风同”,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儒家将社会生活中的礼仪如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等加以提炼,赋予其新的人文内涵,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这些礼仪又通过家礼、家训等途径,代代相传,绵延不绝。这种做法,对我国今天建立和完善礼仪制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仍然具有启示意义。
文/彭林
(《新湘评论》2014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