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公共建设领域引进民间投资的路径模式,省发改委联合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选择当前我省最亟需向社会开放的10个行业领域,就每个领域引进民间资本的适用模式,包括BOT、TOT、BOO、PPP、股权基金、资产证券化等,以及每种模式的必要条件、运作思路、实施步骤、回报机制、风险规避、优缺点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力求为相关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1、教育领域。
进入领域 | 进入模式 |
教育领域 | 国有民办 |
民办公助 | |
公办名校转制 | |
发行教育券 | |
教育股份制 | |
中外合作办学 | |
基础设施特许经营 | |
引进风险投资 |
2、医疗领域。
进入模式 | 进入领域 |
股权合作新建 | 医疗领域 |
经营权合作新建 | |
使用权合作新建 | |
股权扩容合作 | |
产权转让 | |
经营权转移 |
3、污水垃圾行业。引入民间资本的典型模式主要有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委托运营(也称托管运营,或管理合同)、BOO(建设—拥有—经营,不移交)。其中,BOT、BOO模式适用于新建项目;TOT、委托运营,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4、供水领域。利用民间资本的典型模式,主要有BOT与PPP(又称“公私合作”,如,公共部门将其控制的土地、财产或设施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交给私营部门管理,同时规定这些设施的运营服务标准)等。
5、工业地产。
进入模式 | 进入领域 |
合股开发 | 工业领域 |
外包开发权(也叫“园中园”模式) | |
外包经营权(产业园区交由民间资本托管运营) | |
售后回租 |
6、公路水运。民间资本进入收费公路领域,主要有项目融资(包括BOT、TOT、PPP等)、融资性售后回租、资产证券化等模式。
民间资本进入公益性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一般采取收费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以电养航等方式。具备经营条件的港口设施,可采取“地主港”模式(港口规划、建设、维护、对外推广、安全规制和管理由政府部门或公共企业负责,装卸、存储作业由私营企业承担,并通过土地运作,滚动开发,为港口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7、铁路领域。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建设铁路(含合资和独资)和投资铁路产业投资基金两种模式。
8、水利领域。民间资本进入水利领域,主要有三种投资模式:一是综合开发(捆绑开发,整体回报);二是融资租赁;三是其他模式,包括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收益权质押等。
9、金融领域。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资本准入模式(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重组改制,参与农信社股份制改革等);二是机构准入模式(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参与发起村镇银行、由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三种)。
10、养老领域。
进入模式 | 进入领域 |
公建民营 | 养老领域 |
经营权承包 | |
民办公助 | |
特许经营 | |
“一院两制” | |
养老社区(在一个较大的地域范围内,主要建设成套老年住宅及适合老年人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按市场化运作) |
(唐爱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