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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危化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严查13类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严欢 实习生 丁捷 2014-08-27 11: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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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 近日,省安监局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时间持续到10月底,将严查13类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严查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是否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对危险化学品隐患大排查工作及时作出安排,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划定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是否组织编制并颁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甲醇汽油等重点危险化学品专项规划,是否对化工园区进行了整体安全评价。
  
  二是严查危险化学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水平专项行动、成品油安全专项整治、金属粉体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是否按要求部署开展了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有关企业是否对化学品罐区强化监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严查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
是否开展了油气管道专项检查,是否开展了油气管道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建立了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和安全隐患整改月报制度,是否加强厂地联动,督促管道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四是严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是否依法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是否通过安全审查。试生产(使用)是否取得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试生产超过规定期限,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
  
  五是严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情况。企业各项安全责任制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作业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管理、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等情况。
  
  六是严查企业两个规定。即《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湖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两个规定执行情况。
  
  七是严查企业夏季高温的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落实防高温、防雷电、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生产设备及原料、产品储罐和仓库是否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是否落实员工防暑降温措施。
  
  八是严查“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是否装备完善了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生产项目,是否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了HAZOP分析;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是否完成安全设计诊断。有关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备案;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完善、正常运转。安监部门是否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是否及时将重大危险源汇总信息报送向上级安监部门。
  
  九是严查各级安监部门。即是否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完成其分管负责人、装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再培训,并组织专题考试;企业是否存在未按“九大特殊作业”规范规定擅自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了作业审批和作业票证。
  
  十是严查危化品使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十一是严查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情况。各地是否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装置、容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以及产品购销、流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收发货登记制度。
  
  十二是严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
  
  十三是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大检查开展情况。

  
  在大检查期间,省安监局将不间断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检查,严格执法,大力查处,并将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安全隐患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及时通报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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