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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落实“三转”要求 强化执纪监督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严欢 实习生 丁捷 2014-08-26 08: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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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三湘风纪网站消息 今年以来,长沙县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紧扣主业,创新方式,着力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全面转职能,在监督履职上归本位
  
  落实“两个责任”。一方面,创新开展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改变以前仅由各单位报告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今年突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同的报告主体,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别向县纪委报告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情况。下半年,将安排4个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进行测评、评议。另一方面,强化“再监督”。对纪检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任职、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共有4人辞去原在国有企业中所担任的7个职务。对65个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不再分管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职能以外的业务。对牵头、参与的166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全面退出工程建设、财务检查等一线领域,从招标重要事项联审、工程变更会审、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四项费用”检查等各种具体的、直接的监督活动工作中超脱出来,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对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再监督上。今年以来共查办问责案件15件,有6个单位和15名工作人员被问责。
  
  突出查办案件。坚持人员配备向办案一线倾斜,今年新增2名办案人员,目前从事办案工作人员达到8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53件,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收缴违纪金300余万元。对查办的星沙产业基地征地拆迁系列案件进行了通报讲评,对违纪违法存在的形式、触犯的党纪条规进行了解读,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在县域内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严抓作风建设。加强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执纪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作风建设,通过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发送手机短信温馨提示、党政内网下发通知、在县内媒体公开举报方式等多种形式,重申并提出重要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今年以来,会同县作风办、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县公车办共开展了8次作风建设督查,组织作风建设讲评会2次,责成两个单位限期整改,处分干部1人。同时,开展党员干部涉赌涉毒专项整治,对县纪委近年查办的党员干部涉赌涉毒案件进行了专题通报。
  
  着力转方式,在推进工作上求创新

  
  实现了由参与式的被动监督向立项式的主动监督转变。针对案件查办中所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今年先后针对征地拆迁和土地整理领域腐败问题高发、卸土区管理混乱、审计线索移交不及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欠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督查了2013年全县7个征地拆迁责任单位,抽查项目16个,形成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调研报告,得到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目前,对于查找出的7个方面40余个突出问题,正抓紧督促整改。
  
  实现了由“灭火式”监督向“巡防式”监督的转变。过去,多依靠领导交办或发生突发性事件参与事后监督工作,如同消防“救火队员”,哪里发生问题就奔向哪里,今年彻底改变这一状况。制定了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三项制度,对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目前已与6名基层党政负责人谈话,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主动出击。建设农村“三资”交易监管平台和“阳光三农网”,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后,举办了村级纪检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编印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读本》。通过这些措施,今年村级换届后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履职的情况明显好于以往。
  
  实现了由“单打独唱”向组织协调的转变。在查处腐败案件中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反腐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注重与县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的沟通联系,互通情况,默契配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上变“独唱”为“合唱”,积极协调组织部、宣传部、党校、文广局、新闻媒体齐抓共管,发挥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大宣传、大教育的格局。今年以来,组织部、党校、团委等单位先后开展了县委领导上廉政党课、新录用公职人员廉政培训、大学生村官带清廉文化下基层等廉政宣教活动,产生良好效果。后段,县纪委还将会同组织部、团委、文广局,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廉政培训班、35岁以下及2013年以来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及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廉政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
  
  突出转作风,在自身建设上讲实效

  
  实行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联络组制度。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兼顾平衡”的原则,将全县24个镇(街道)、45个县直机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为非派驻县直单位、政法及垂管单位、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社会发展等5个联络组,联络组平时各自在所在单位履行职责,遇到重要工作时,由组长召集集中力量完成,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工作机制。各联络组通过开展辖管单位副职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述廉评议、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参与查办案件等工作,既延伸拓展了监督视角,强化了监督效果,又解决了派驻机构力量分散、合力不足的问题。
  
  提升自身素质。长沙县作为中央纪委的干部工作联系点,根据省、市纪委的要求,按照“机构人员不增、突出执法监督和查办案件”的原则,正抓紧研究制定委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待批准后实施。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安排县纪委各室主任作为业务培训的主讲人,讲解各室的业务工作,并赠送《纪检监察知识简明读本》、《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汇编》等业务书籍,同时,积极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省、市纪委各类培训班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内外监督。印发《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手册》,将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五禁止、六个带头”规定及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印在手册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月小结、季讲评、年考核,派驻机构负责人每年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评议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虚心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县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村组干部、人民群众对纪检干部的意见,收集整理意见建议15条,目前正在整改中。建设长沙县纪检监察网,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网上评议专栏”,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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