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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肖明卫驾驶湘E57590号邮政投送车到隆回县非法装运40瓶氧气。绥宁县纪委对县邮政局局长孙雪平、副局长黄益刚进行诫勉谈话;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车辆所属单位县邮政局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非法经营行为;县安监局暂扣购买危化品企业“绿洲氧气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停止经营,查封非法运输的40瓶氧气并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
隆回县对隆回鸿兴汽体有限公司所有加气充装车间进行查封,暂扣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停业整顿;安监局将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邵阳市邮政分公司对该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绥宁县邮政局局长孙雪平在全市邮政系统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副局长黄益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车队队长赵珊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车队队长职务;对责任人肖明卫给予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并承担绥宁县道路管理局对绥宁县邮政局的行政罚款5万元。■记者 王为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