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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发电公司巧用“两力”开展燃煤效能监察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张霞 编辑:唐小慧 2014-08-18 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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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8月18日讯(通讯员 张霞)近日,湘潭发电公司传来消息称,为了增强燃料供应保障能力并提升安全生产和管理效能,公司巧用“两力”开展燃煤效能监察工作。
  
  燃煤效能监察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生产经营中心的最佳切入点,也是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防治腐败,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开展燃煤效能监察工作上,湘潭发电公司使用了“两力”。
  
  首先,发挥“制度影响力”。公司按照“阳光工程”重点项目实施要求,将管理制度转换成工作流程,形成操作规范,做到可操作、可监督、可考核。同时,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监督促进管理,以管理强化监督。有序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注重效能监察取得实效。通过多重监督,确保权力运行不出轨,全面促进管理效益“双提升”。
  
  与此同时,公司还建立完善了燃煤效能监督工作网,成立了燃料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制订了《湘潭发电公司2014年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燃煤效能监察工作有指导、有计划、有监督。
  
  其次,大力狠抓“落实执行力”。公司采取燃煤效能监察小组成员跟随验收部运行班倒班现场跟班监督,确保各环节监督到位。对来煤采、制、化进行监督,检查计量操作室(火车、汽车衡、皮带秤)是否有无关人员进入;采样作业是否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在场;采样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共同检查来煤装车情况,确认是否存在掺假使假行为(如分层、分段、夹包装车等),才进行采样;采样人员是否按摇号布点要求布点采样;车、点是否对应,有无同车煤重复采样及漏采煤样;对机械采样集样桶是否清理干净、上锁进行检查;对采样的车皮上是否有供煤方人员进入进行检查;对火车煤机械采样操作室有无关人员进入进行检查;对第三方验收制样过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潭电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检查等。效能监察人员按照燃煤效能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行力度,严把燃煤验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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