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治理示意图
河南高速公路20处团雾多发路段管辖治理一览表
7月28日,河南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防范与治理工作现场会在信阳召开,部署全省20个团雾多发路段整治工作。
会议确定了全省20处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位置及责任单位,以及全省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防范与治理工作方案。
河南因团雾引发事故27起,造成15死53伤
团雾天气因其预测预报困难、区域特征显著、突发性强和防范处置难度大等特点,被称为高速公路上的“流动杀手”,同时由于高速公路车辆行驶速度快、流量大、全封闭性特点,一旦因雾天(特别是团雾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引起多车连环追尾事故,造成群死群伤,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2012年5月28日,京港澳高速公路信阳段951Km至953Km处因突发团雾,引发13起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13人受伤;
今年4月8日,宁洛高速公路漯河段541Km处出现团雾,引发6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44人受伤,涉及车辆17台。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高速公路因团雾引发多车追尾相撞事故27起,造成15人死亡,53人受伤。做好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防范与治理工作刻不容缓。
深入排查,通报公布20处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
高速公路因团雾引发的多车追尾相撞事故,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河南省副省长李亚在省公安厅上报信息专报上作出批示:“请省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综合整治要求,从工程、技术措施上加强对雨雾天气的交通监管。
对此,河南省公安厅对全省高速公路团雾天气历史数据、近5年来因团雾引发的事故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梳理分析,组织全省高速交警协助交通运输、安监、气象等部门对团雾多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最终将京港澳、连霍、沪陕、大广、宁洛等主线高速公路上的20处路段确认为团雾多发路段,并形成《关于对全省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的调研报告》。
其中,京港澳高速8处、连霍高速7处、兰南高速1处、宁洛高速2处、沪陕高速1处、大广高速1处。
因工作进展缓慢致事故发生,将进行通报和约谈
团雾路段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方面。河南省副省长李亚要求全省高速公路团雾多发等危险路段的防范与治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其中,交通运输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积极推进高速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认真做好团雾多发等危险路段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气象部门要推进高速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高速公路团雾天气早期预警能力;公安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做好团雾多发路段的确认工作,主动提供有关情况;对没有治理到位的团雾多发路段,要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安监部门要做好团雾多发路段防范治理的协调工作,协调交通运输、公安、气象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对于因工作进展缓慢导致事故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省政府要进行通报和约谈;对于不落实、不作为,失职渎职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8项措施治理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团雾天气高速公路多车相撞事故工作,依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团雾天气高速公路多车相撞交通事故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13】399号)》的要求,结合河南省高速公路的现状制定以下8项治理工作措施:
1、距多发路段2000米、1000米、500米分别设置3块警示提示牌(内容分别为多雾路段谨慎驾驶前方2KM、能见度200米限速60KM/H、能见度100米限速40KM/H)和1块电子显示屏,明确告知驾驶人团雾多发路段里程、驾驶注意事项。
2、在多发路段每1000米加装高功放语音提示喇叭一个,适时开启雾霾预告语音提示。
3、在多发路段安装爆闪警示灯,间距300米、增加反光道钉及反光轮廓标。
4、在多发路段来车方向前方500米、300米、100米各增设一组减速震荡线(选装)。
5、在多发路段设置高速公路气象监测设备,间距3000-5000米;对纵向距离不足3000米的团雾路段至少设置1处气象监测设备。
6、装备视频巡逻车。
7、增设间距2000米的路面监控设备(选装)。
8、对高速公路改扩建路段,在团雾多发路段沿线修建停车区或扩建服务区时,视情增加停车泊位,遇有团雾天气及时容留分流车辆。要根据公路建设需要尽量在雾区增设高速公路出口,遇有团雾天气时便于实施多点分流,改善道路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