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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朱艳哲)近日,汉寿县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该县财政局农开办原主任邱某提起公诉。
检方查明,2010年至2011年期间,邱某利用担任该县城管局局长职务之便,对高某违规开发房产及肖某违规建房不依法查处,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入高某价值35.43万元房产一套,从中牟取15.43万元差价;收受肖某人民币2万元。2013年1月至6月,邱某又利用其担任该县财政局农开办主任职务之便,允诺吴某承建农开办的建设工程项目,并收受吴某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