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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通报了长坪岭煤矿“4•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情况,用动画演示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了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根据当前的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及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湖南煤监局对于下一步的监察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分局就重大隐患查处“必查、必罚、必停”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宣贯,明确了处罚内容、处罚底线及处罚依据。要求煤矿企业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加大整改力度,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下午,专家就区域防突、局部防突工作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方面知识进行了讲解,分析了近年来省内外5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并结合“4•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及其它煤矿隐患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周毅指出,长坪岭煤矿事故充分暴露出煤矿企业在防突意识、防突管理、技术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同时也反映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漏洞,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
他强调,一是企业负责人要从思想根源上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高职责。二是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在市场低迷,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投入不减少。三是要深刻汲取“4•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区域防突,加大瓦斯治本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四是要“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按照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结合煤矿实际,做好各项工作。
唐国林要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有忧患意识,做到监管到位、执法严格。煤矿企业要落实责任,加强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与防御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