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株洲下活安全生产监管一盘棋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孙振华 编辑:王娉娉 2014-06-30 09:04:13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6月29日讯(记者 孙振华 通讯员 周黎明)株洲市安监局今天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5月该市核定的1035家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企业,都已按时上报查改情况:自查隐患1471项,整改完成1425项,正在整改46项。

  株洲市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隐患排查由政府行政执法为主,转向企业日常自查自改为主,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今年头5个月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两年同期分别下降34.78%、11.76%。

  株洲作为我省重化工业城市,高危及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多达1.6万多家;而全市县以上安监部门只有178人,其中执法人员不到80人,执法检查全覆盖心有余而力不足,全市安全生产压力巨大。

  其实,这一切都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政企职责不清、角色错位造成。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必须承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只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企业进行监管执法。以往政府执法管理部门大包大揽,致使一些企业认为,生产赚钱是自己的事,安全防范是政府的事。

  为改变抓安全生产“企业冷、政府热”怪现象,去年3月,株洲在全市推行安全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并率先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四大高危行业铺开。企业必须每月对安全生产隐患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填好自报情况表,经法人代表签字核实,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自报情况报送县市区安监部门。每月7日前,县市区安监部门将本辖区上月的汇总情况,上报给市安监部门。市安监部门根据企业自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抽查核实。对迟报、漏报、瞒报、拒报等给予扣分;当企业扣分累积到一定程度,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企业,按照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停产停业整顿、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株洲安监局局长殷顺堂认为,这一制度的实施,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安全生产也从原来的运动式、阶段性、不连续的管理方式,转移到了常态、规范的运行上。如湖南海利化工、湖南昊华化工等企业,严格、规范执行隐患排查报告机制,很好地预防了事故发生;茶陵泰和仙铅锌矿等企业还将此项制度延伸到班组、岗位,每个员工配备一本日查记录本,将每天查的隐患记录在案,实现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

  近日,省安委办、省安监局已向全省推广该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模式。

  短评

  安全监管要切中要害

  孙振华

  庖丁解牛,技艺高超,关键还是方法对、方向准,切中了牛骨肉相连的“肯綮”。做任何事如能击中要害、抓住关键,自然容易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当下,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还是与监管机制不顺有关。政府执法监管部门大包大揽,越位做了企业该做的事,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后疲于奔命当“消防员”,安全生产事故自然会“按起葫芦浮起瓢”。

  株洲市从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入手,实施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明确企业查改安全隐患的主体责任与执法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这实质上是抓到了安全生产监管的“肯綮”。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长期在生产管理一线摸爬滚打,哪些方面安全管理有漏洞,哪些生产过程存在安全隐患,哪些地方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怎样进行有效治理,他们自然最有发言权,无疑必须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主导作用。

  株洲市通过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将原来安全生产以事故管理为主转到隐患排查治理,继而进一步前移到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上来,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建立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行机制。但此机制要真正长效运行,的确非一蹴而就。上万家企业,每月要自查、自改、上报,县(区、市)和市安监部门每月要检查、执法,工作量显然不小,能否持之以恒坚持下去,而不会虎头蛇尾半途而废,对企业、对监管部门的毅力与耐力都是严峻的考验。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