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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委办关于1-5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徐放 2014-06-20 11: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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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1-5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息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2014年1-5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5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405起,死亡317人,受伤885人,直接经济损失11845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110起,下降4.4%,死亡人数减少66人,下降17.2%;少受伤262人,下降22.8%;经济损失减少540.8万元,下降4.4%。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5起,死亡61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17人,分别下降6.3%和21.8%。没有发生重以上大事故。
  
  行业领域事故情况。1-5月份,全省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2%和12.6%。其中:煤矿事故死亡36人,同比多死亡2人,上升5.9%;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16人,同比少死亡5人,下降23.8%;建筑业事故死亡15人,同比少死亡4人,下降21.1%(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事故死亡8人,同比少死亡6人,下降57%,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事故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下降50%);烟花爆竹事故死亡8人,同比少死亡6人,下降42.9%;危险化学品没有发生死亡事故。1-5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死亡3人,同比持平;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50人,同比少死亡26人,下降14.8%。道路交通事故中,高速公路死亡65人,同比少死亡7人,下降9.7%。水上交通事故死亡5人,同比少死亡4人,下降44.4%;铁路交通事故死亡65人,同比少死亡26人,下降28.6%;农业机械事故死亡4人,同比多死亡3人。
  
  各地区事故情况。1-5月份,郴州市、永州市、张家界市、株洲市、怀化市、长沙市、衡阳市、岳阳市、邵阳市、常德市等10个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湘潭持平;3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益阳市、娄底市、湘西州同比分别上升11.1%、10.7%、7.1%)。
  
  二、1-5月份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一)总体指标控制
  
  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314人(不含国家暂未实行指标控制的消防火灾事故3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261人。
  
  (二)较大事故指标控制
  
  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5起,比进度控制指标少14起。
  
  (三)重大事故指标控制
  
  全省重大事故实现零控制。
  
  (四)各市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3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娄底市超进度控制指标3人。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指标:9个产煤市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湘西州持平;娄底市、常德市、湘潭市分别超进度指标6人、2人、1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9个市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湘潭市持平;邵阳市、湘西州、益阳市、永州市分别超进度指标4人、2人、2人、2人。
  
  (五)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事故指标控制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事故死亡人数超全年控制指标1人,湖南省煤业集团超进度控制指标3人,中石化长炼分公司超全年控制指标1人,其他单位事故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5月,全省生产经营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继续下降,重大事故继续实现了零控制,较大事故同比减少,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但是少数地区行业领域还存在事故死亡人数增加、指标超控的现象,加之当前全省已进入主汛期,气温回升,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特别是怀化市辰溪县双木湾煤矿6月15日发生透水事故,致9人被困,给全省安全生产敲响警钟。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毫不放松地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强化红线意识,积极宣贯上级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二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抓好重中之重的煤矿,同时突出抓好非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消防、道路交通、尾矿库、特种设备、电力、铁路等行业领域,切实加强极端天气预测预报预警,深入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尾矿库防溃坝、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淹井、烟花爆竹防雷电、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防滑坡坍塌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三要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6月至9月在全国开展“打非治违”百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将“打非治违”活动不断推深入,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非法违法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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