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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嘉兴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来到嘉兴,其中部分已在嘉兴安家扎根,成为嘉兴“新居民”。嘉兴现有户籍人口336万,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有180万人。新居民事务局成立后,前来嘉市务工、经商、创业的非本市户籍、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将统一称之为“嘉兴新居民”。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加强了对外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有的地方也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如流动人口管理局等。但将外来人员和本地的城乡居民一样视为本地居民,称之为“新居民”,嘉市此举还是走到了全国的前列。
新居民事务局具
体负责全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综合管理,同时承担嘉兴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和居住证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内设综合处、监督协调处、登记管理处三个处室。
有关人士认为,打工仔、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都给外来人员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这些带有强烈地域性的称呼让外来人员既感辛酸又感无奈,在不得不接受这些称呼的同时,他们缺乏一种归宿感,不管他的生存状况如何,始终会认为自己不是这个地方的人。嘉兴将这些人和本地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一样称之为新居民,从某种程度上已将其列入嘉兴居民的范围,这充分体现了政府的一种人文关怀和服务意识。
据介绍,嘉兴市将逐步实行嘉兴新居民与嘉兴本地居民统一的就业政策,取消行业和工种限制。着力提高新居民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逐步规划建设小户型经济适用房,定向出售给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居民,改善新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公办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接收新居民子女就学,财政按年均学生数拨给学校日常经费。规范新居民子女就学的收费管理,区别不同情况给予收费减免或补助,尽量减轻其子女就学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