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国设置网络过滤 严厉打击儿童色情犯罪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武诗韵):虽然德国法律允许设立色情网页,但管理却非常严格,同时对于儿童网络色情的打击力度也相当大。
德国对色情网站有很多限制和规定:首先,这些网站必须在有关管理机构登记,政府会对这一类的网站作为“经营网站”收取附加费;其次,当有人访问色情网站时,马上会出现一个过滤框,显示这是成年色情网站,只有18岁以上的成人才能进入。即便是拥有色情内容的博客,德国也要求有这样的过滤设置。另外,很多这类网站的访问者在登陆时,还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身份的个人资料。有意思的是,德国法律还规定,如果上班时看色情网站,可以作为“开除”的理由。
德国政府的防护网还包括“网上巡警”。这是由德国联邦内政部和联邦刑事警察局成立的一个打击色情犯罪的机构。机构成员由打击色情犯罪的专家和技术力量对网络信息进行24小时跟踪分析,封锁儿童色情网页。德国《阻碍网页登录法》规定,若有关责任人删除其网页上的儿童色情内容或指向类似内容的链接,德国联邦刑事警察局将登记此类网页的域名、IP地址等信息,制定封锁名单,对列入名单的网页实施域名封锁,同时将有关网页点击指向德国联邦刑事警察局设立的警示页面。该法案还规定,德国联邦刑事警察局须将被封锁网页的儿童色情内容作为证据加以保留。德国联邦数据保护专员任命的5人专家组每4年将对有关证据展开一次抽检,检查执法机关是否有滥权行为。
今年4月,德国联邦政府计划推出新的法规,对未经授权拍摄和传播儿童裸照者予以惩罚。按照新法律草案的规定,制作裸照者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或者给予罚款。传播裸照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或罚款。此外,新法草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显著延长了对性侵诉讼的年龄上限。今后,遭遇性侵的青少年儿童无须在21岁前提出诉讼,该年龄上限将被延长至30岁。原因是儿童性侵的受害者待其明白事件的性质和到能够指控罪犯时往往需要多年的时间。德国联邦理事会认为,儿童裸照有可能刺激恋童癖,尤其是使用裸照从事的一些商业活动可能构成对有关儿童的隐私权的严重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