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衡阳、娄底2市全力实施“截污”工程 保一江清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王娉娉 2014-03-26 11:05:54
时刻新闻
—分享—

  祁东县步云桥项目区2012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当年实施当年见效。

  (衡阳市水利局提供)

  本刊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王寿阳 陈有铭 欧阳立新

  省政府今年3月出台的《〈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强调,近期工作思路为“抓源头”、“畅河道”、“建制度”,其中把“开源”和“截污”作为“抓源头”的主要任务。位于湘江中游、处于承上启下重要位置的衡阳、娄底2市,从强化河道采砂整治、重金属污染治理、养殖污染治理、小流域治理等方面入手,全力实施“截污”工程,保一江清水。

  专项整治河道采砂,保饮用水源安全

  2011年11月以来,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衡阳、娄底2市“出重拳”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

  衡阳市城区和各县(市)广泛开展严禁在河道淘金、严禁无证采砂、严禁在禁采区采砂和清除河道采砂尾堆的“三禁一清”行动,全市取缔淘金船30多艘,查处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100多起,清除河道内弃置尾堆300多万立方米,拆除涉河违章建筑物共14800平方米。通过“三禁一清”行动,乱采滥挖和堆砂成山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河道行洪能力得到提高,通航安全得到保证。

  娄底持续开展以取缔非法采砂、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2012年5月,湘江支流孙水、涟水、测水均编制了河道采砂规划,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禁采区,并由政府批准公示,水利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采区立碑划界。全市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采区内的采砂船11艘。尤其是涟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采砂活动,影响到涟钢及周边居民近10万人的饮水安全,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对此,娄底市、娄星区二级政府克服阻力,于2013年5月拆除2艘挖砂船。娄底市还建立巡查制度,对每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定期巡查,并设立举报电话。

  治理养殖污染,保水体洁净

  衡阳市在全市骨干山塘以上水域全面禁止化肥养鱼,保河流、湖泊、水库、骨干山塘水体洁净。

  2011年,衡阳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加强水库水质管理禁止化肥养鱼的通知》,并将全面禁止化肥养鱼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衡阳市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专项执法活动领导小组。

  目前,衡阳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共悬挂“禁止化肥养鱼”横幅472条,设置固定宣传牌164块。县(市、区)与乡镇、县级水利局与水库管理所(站)通过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在水库养鱼承包合同中,增加了“禁止化肥养鱼”专门条款。抽查结果表明,衡阳市水库及骨干山塘的氨氮指标大幅下降。

  综合治理小流域,修复河流生态

  衡阳、娄底2市通过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或河流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修复河流生态。

  衡阳市近5年来争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20余个,总投资超1亿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多平方公里,先后完成祁东县步云桥、衡南县栗江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珠晖区茶山坳、衡阳县井头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娄底市开展河流综合治理,对孙水河涟源市白马、茅塘、杨家滩、荷塘及娄星区百亩等乡镇河段,开展了整修河堤、清淤等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整治河道48.6公里;对涟水干流涟源、娄底城区河段开展治理,共修筑防洪堤22.15公里。从2012年开始,娄底市委、市政府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4年行动,把“清洁水源”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如今,农村河道中垃圾、废渣入河和水面漂浮物的问题得到很大改观。

  打一场“截污”攻坚战

  扎实开展湘江保护与治理,推进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衡阳、娄底2市正在全面落实《〈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打响一场“截污”攻坚战。

  衡阳市全面摸底调查工业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主要矿山企业、“五小”企业的关停情况,争取上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湘江流域治理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共计6.7亿元,发行16亿元的湘江流域整治专项债券。结合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逐一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

  娄底市把“截污”重点放在堵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大型畜禽养殖企业污水的排放上,重点抓好冷水江锡矿山地区环境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保护。同时,强力推进湘江保护治理项目建设,实施“以奖代补”政策,项目实施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特别是对涉水建设项目严格把关。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