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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林畅 李文婧 编辑:胡弋 2014-03-14 11:09:2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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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3月14日讯(分站记者 林畅 李文婧)昨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县召开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并下发《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总体要求

  坚持讲求实效,切实做到“六个注重”

  根据《方案》,长沙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坚持以县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和镇(街道)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注重抓好与群众联系密切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统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切实做到“六个注重”,即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总体安排

  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据介绍,长沙县教育实践活动到今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依次推进、压茬进行的办法,原则上按照县四大家班子,县直单位和镇(街道),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三个层级依次推进,每一层级之间拉开10—15天的时间。各个环节要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每个环节都要组织“回头看”,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责令重来。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重点任务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解决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等问题;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等问题;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问题。

  县四大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找和解决学风不浓、解放思想不够、思想观念跟不上发展步伐;创新进取意识下降、担当精神不够;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重视社会各项事业均衡发展不够、忽视群众利益;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县直单位重点查找和解决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效率低下;各自为战,追求利益部门化;服务意识差、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对上级交代的任务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拖着不办;项目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查找和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程序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找和解决追求卓越意识不强、存在自我满足的惯性思维;心思浮躁,“五个必须”落实不到位,“走读”现象严重;责任心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工作方法简单,回避矛盾,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三公”经费支出比例过高、随意性大;疏远群众,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等问题。

  村(社区)党组织重点查找和解决软弱无力,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三资”管理混乱,村组干部强揽工程,办事不规范、财务不公开、开会乱花钱等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查找和解决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到位、党员意识淡漠、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解决群众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创业就业、交通出行、安居工程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为民办事服务效率。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 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依托长沙县共产党员网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提质升级一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强群众工作站、“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

  大力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三级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服务网络。抓实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兼职委员制、“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丰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内涵,着力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进一步深化驻村联户、结对共建、志愿服务、乡镇干部“一人学一技”、“三有两评”、“五步循环”群众工作法等做法。深入实施党建强村富民工程,加大村级物业经济发展力度,全面落实支企帮村举措,稳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人、财、物等服务资源向基层聚集,不断提升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重要环节

  学习刘少奇天华调查精神并开展体验式调研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要抓好思想发动;要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要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开展学习刘少奇天华调查精神“五个一”活动,在此基础上,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长沙县以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谐推进危废项目建设的做法》;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认真落实“五个必须”制度,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县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县直单位、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其他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要围绕群众路线主题,普遍开展一次公开讲党课活动。

  各级各单位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通过互联网、来信来访、电话信息、征求意见箱、微信微博等便于群众提意见的渠道广泛征求意见。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以入户走访为主,直接征求群众意见。各单位的征求意见箱要设在群众放得心投递意见书的地方。征求意见要始终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

  要特别注重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注重听取上下级单位、基层单位和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听取离退休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要综合现有考评监管成果,注重运用纪检监察、绩效考核、督查、审计、信访、各类评议等渠道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对职务消费等情况作出说明

  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是教育实践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要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建设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至关重要。

  要找准突出问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案例,对“三公”经费开支、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各级各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县直单位所属基层单位和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及主职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县直单位所属基层单位和二级机构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活动一开始,就要向群众作出便民利民惠民的公开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把问题整改贯穿始终。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真改、实改、快改。在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单位中开展“三述一评”活动,即公开述教育收获、述职能职责、述整改承诺,公开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要坚持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攻坚克难,确保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

  同时,不断深化专项整治。对照省、市、县委部署的财政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不力、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欠规范等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切实治理到位。同时,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见成效不收兵。

  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变相搞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于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及时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及时给予组织处理。

  把制度规定健全落实。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规范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切实简政放权、改进文风会风、提高服务效能、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勤政廉政和优化发展环境及长沙县的领导干部实名推荐、严格党内生活十项规定、“五步循环”群众工作法、加强村级治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制度执行落地,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同时要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避免重复建制度,防止制度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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