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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旅游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据张家界核心景区一名长期从事旅游服务的工作人员介绍,大部分游客在景区表现都很文明,少部分游客则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乱扔垃圾、随地吸烟、乱刻乱画、损毁标识等方面。他表示,希望随着《旅游法》的深入贯彻,各地游客在武陵源欣赏世界自然遗产美景的同时,把文明出行当成最美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