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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系列报道:当心你手中的“港澳游贵宾券”

来源:红网 作者:姚冶 编辑:姚冶 2014-03-10 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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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手中的“港澳游贵宾券”。像这样的贵宾券,市面上有多个版本,但其背后的勾当如出一辙。

  (周先生手中的“港澳游贵宾券”。像这样的贵宾券,市面上有多个版本,但其背后的勾当如出一辙。)

  红网长沙3月10日讯(记者 姚冶)天气转暖,不少同城网站、QQ群贴出了“超低价港澳游贵宾券”的转让信息。

  也许你的手上,正有一或两张类似的“限量版4天3夜港澳双人游贵宾券”。它们可能是因商场购物、美容院消费、汽车保养赠送的,可能是抽奖得来的,也有可能是微信集赞活动的“奖品”。持券享受4天3夜港澳游,行程中吃、住、行、门票全部免费,你心动吗?

  永州市民周先生手上,之前就有几张朋友赠送的“港澳游贵宾券”。2013年8月初,在朋友“保证可信”的承诺下,周先生与同事一行20人怀揣着印刷精美的“贵宾券”,站在了深圳皇岗口岸出境大厅,心中满是对旅游天堂的向往。

  然而,接下来的几天经历,却如同噩梦一般。

  遭遇:购物不足额就“软禁”

  按照事先约定,周先生一行先每人上交了220元用作导游及司机小费、口岸服务费、离境税缴纳,便在自称“深圳市康辉旅行社导游”的带领下开始了前往香港的行程。

  “从第二天开始,导游就取消了游览行程,所有的时间都耗在购物店。什么珠宝展示中心、名牌手表店、百货商场,4天下来,我们换过6个导游,进了10几个购物店,花了20多万买回来一堆真真假假的东西。”

  “刚成团时,导游就向我们暗示‘强龙不压地头蛇’,我就觉得不对。”周先生回忆,在抵达一家珠宝店后,导游小黄立即示意司机将大巴车开走,随即盛气凌人地推销起了珠宝:“出来旅游,不买东西干什么?我们(导游)就是靠这个挣钱的!”不久,同团的几位河南游客买好珠宝离开了,而来自湖南的周先生一行却因为“购物不满规定金额”而被强制留下。

  因为游客“不配合”,导游和珠宝店店主开始冷嘲热讽。在僵持中,游客们感到备受屈辱,气氛渐渐焦躁起来。因为言语不和,双方还发生了争吵和推搡。虽然一行人极度气愤,但却身不由己,“哑巴吃黄连”。

  维权:未签合同举证难

  “即便是在同一个城市,每天住的酒店也不同,就算我们不愿参加行程,也不能回酒店,只能跟着导游进店。到了购物店,司机马上把车开走,不买东西不让上车。几天下来,我们就成了案板上的肉,身上的钱被他们一点一点地榨干。”周先生回忆,在香港,一位购物店店主以“有缘”为名,连哄带骗地以2.9万元的价格将不知真假的一尊玉佛和一只玉镯卖给了一位团友。在澳门,导游向每位团友收取了200元门票参观赌场。后来他才得知,该赌场其实是免费开放的。

  “真是‘长见识’了!那次的经历,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周先生摇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占便宜就是会付出代价的!”

  由于他们此行的组团社和地接社并非正规旅行社(即俗称“黑社”),行前也未签订旅游合同,也没有有效证据,周先生一行游客面临维权举证困难。

  旅游回来后,周先生的手上又多了4张“港澳游贵宾券”,其中两张是网上买电器的赠品,另外两张来自小区超市。这让他又气又无奈。

  调查:“贵宾券”只骗内地客

  按照旅游券上提供的报名电话,记者联系上了自称“深圳新康辉”的报名处。电话中的女子表示,只要预约后,交220元导游小费和过关通行费用就可成行。如果是年龄不足25岁或超过58岁,需要加收550元/人,户口在广东、海南、港澳等地的居民,则不能参加。当记者说出自己户口在湖南,但暂住广东后,对方还是拒绝了记者的报名,并很快挂断了电话。

  在周先生提供的“港澳游贵宾券”上,记者看到“全国3·15打假网办公室、港澳旅游发展局主办,深圳市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协办”等字样。但经过核实,全国打假网、深圳康辉旅行社均表示“从未发行此种旅游券,但已经接到诸多此类投诉”,名为“港澳旅游发展局”的机构则并不存在。

  接电话的深圳康辉旅行社工作人员推测,广东、海南、港澳等地游客离港澳比较近,去的次数也比较多,本来不容易受骗,即使受骗,上门维权的几率也大得多,骗子们不敢轻易招惹;而年龄限制则是因为年纪小的消费能力不足,年纪太大的容易因情绪激动引发人身事故,风险比较大,才会有上述的“适用范围”规定。这样的券一般不是由正规的旅游机构印发,组团、地接旅行社都是假的,也不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主管部门监管、游客事后维权都比较困难。

  通过搜索,记者在网络上发现了多种“港澳游贵宾券”的版本。这些版本上规定的“适用范围”或有不同,但都不面向广东等地的游客发放。一些不法商家,甚至在网络上公开发出了“诚招区域代理”的启事。

  免费?千万别盲信

  在《旅游法》实施不久的今天,为何“免费旅游券”的骗局依然横行?周先生的朋友作为关键中间人,为何对他谎称“绝对没有问题”?

  记者又以“美容院想加盟”的名义,联系上了另一家自称“深圳国旅”的商家。对方称,自己是具有多年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持券游客的免费旅游,都是由商家赞助的。贵宾券是1千张起订,1元1张,可以印深圳国旅,也可以是康辉(旅行社),并暗示如果长期合作,还可以有一定的优惠和提成。

  成捆的“免费旅游券”,就这样到了商家手中,进而分发给消费者。无疑,这是一种精心设计的骗局。它以赠品、奖品、熟人赠送的形式出现,将免费吃喝、免费游玩的原因解释为“政府主办、商家买单”,很容易让人产生侥幸心理,忘了“天上不会掉馅饼”的现实。

  事实上,继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后,确实有过由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国际合作部、深圳市宝中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办的“港澳四天三夜双人游免费券”发行。消费者则通过在会员单位消费免费领取——这才是正规发行的“港澳四天三夜双人游免费券”,市面上的“免费券”,大多是假的。

  专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样的假‘旅游券’陷阱,其实就是‘零负团费’的变种。”著名旅游专家、社会学者,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博士表示。当这些“免费港澳游”的客人到达香港时,香港的旅行社不但没有收到一分钱,还预先支付了游客的酒店吃住、交通等费用——这就造成了游客反映的现象,其实就是一种披着华丽外衣的低端变相“零负团费”陷阱。

  “旅游的成本,其实是可以计算出来的,从深圳出发的4天港澳游,住宿、交通、门票的成本大约是1500元。如果团费价格太低,肯定有问题,游客遭遇零负团费、被强迫购物的几率就很高,至于免费券,就更可笑了。”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刘思敏提示,在新《旅游法》实施的今天,游客也需要转变旅游观念。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不要单纯追求低价,克服占便宜的侥幸心理,才能够根治“零负团费”现象。

  此外,参加旅游活动时,一定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并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如果在旅游中发现自己的权益正在受到侵害,一定要注意留存证据,便于维权举证。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对于“零负团费”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

  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部门和企业对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解和执行不一致等问题。为了保证旅游法的正确、有效实施,坚定不移地取缔“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现就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

  旅游者不同意参加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活动的,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因此拒绝订立旅游合同,也不得提高旅游团费或者另行收取费用。

  二、关于“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价格或者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提供旅游服务,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的,应认定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三、关于“诱骗旅游者”

  旅行社或者其从业人员通过虚假宣传,隐瞒旅游行程、具体购物场所及商品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真实情况的手段,诱使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或者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应认定为“诱骗旅游者”。

  四、关于“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规定,或者通过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收受的旅游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应认定为“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五、关于“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在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活动时,没有对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作出合理的行程安排,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请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旅游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确保旅游企业公平、有序、合法竞争,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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