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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明代表建议:实现农村土地市场化 激活发展空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石祯专 摄 编辑:刘飞越 2014-03-10 0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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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志明代表 特派记者 石祯专 摄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周小华 王洁)“为什么农村土地撂荒的问题并没有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加强而减少?为什么大部分农民认为种地不如打工?就是农村改革还有很大的空间。”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呼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土地市场化。

  便于管理好撂荒的土地

  “所谓农村土地市场化,是指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基本特性,让有资金实力和有技术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来管理,以市场化的形式来经营农业,管理土地,以便更好地落实土地流转,避免农村土地大规模撂荒的现状,让沉寂的农村土地活起来。”黄志明代表说,实现农村土地的市场化后可以为国家减负,给农村带来大量资金活力。一旦实现了农村土地的市场化,企业可以为农村带来资金和技术,在资金和技术的带动下,不但可以管理好撂荒的土地,还可以创造出经济效益甚至社会效益,同时使农民负担逐步向企业转移,给农村带来资金和活力,为国家减负。

  “以市场化的形式来经营农业,可以提升农业的整体效益。”黄志明说,企业一旦入主农村、农业,可对零星分散、不规则的土地进行整合,改变传统的、单个农户家庭式低效率的农业经营模式,使土地的综合效益达到最大化,且为土地的集中、集约化生产奠定基础,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条件。同时,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利用率的提高,企业在经营农业的时候也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农业综合效益,减少了因为外出打工人员过多而出现土地荒芜的现象。

  使农业实现“低成本、高产出”

  土地逐步集中到企业经营后,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土地、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有机结合,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大幅度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提升了农业的整体效益,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缓解社会矛盾。“以市场化的形式来经营农业,管理土地,可以使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产生深刻的变革,摆脱农村传统农作方式。”黄志明表示,只有实现现代化农业,使农业实现“低成本、高产出”,才能真正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从而也就不会出现目前农村中典型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社会现象。

  让有能力的企业到农村创办实业

  “农村土地市场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性趋势,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手段。”黄志明指出,实现农村土地市场化是结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结合农业生产特点,结合农村生产力发展现状而探索与创新出来的一种新模式。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让一部分有实力、有想法、有能力的企业或者“能人”把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到农村投资,如此一来,可以让企业和个人的资金从“沉睡”的银行账户上“苏醒”过来,到农村创办实业,真正实现国家倡导的“实业兴邦”战略。

  “农村土地作为农民主要的财产形式,土地财产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就是死钱,土地不能进入市场就不可能高效利用,更不可能给农民带来财富。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如何让农村土地财政由死钱变为活钱,市场化管理是目前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唯一途径。”黄志明说,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逐步实现农村土地的市场化,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利于土地资源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的市场机制,实现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化和资产效益最大化,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这必将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作用和影响,有利于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发展,有利于农村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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