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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明认为,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出台的《社保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参保人员对养老保险金“看不见、摸不着、带不走”的困惑,立法将养老保险实行了全国统筹、以个人身份证号码设立个人账户、一人一卡、跨省转移、通存通兑、分段计算、设置不同的购买档次、参保人员不受年龄地域的限制等。然而《社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由国家承诺对社保养老金保值储蓄,这也导致了公民参保热情大打折扣,社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成为公民是否参保要考虑的因素。
黄志明通过对部分事业单位、几十家企业调查走访发现,有四分之一的企业员工表示自己不愿意参保。他们认为,自己现在收入本来就不高,参保以后自己的钱就如同是存了15年的定期存款,没多少利息,等到自己老了,货币贬值还不知道能领取多少钱。
八成以上条件好的企业员工表示参保的资金虽然不多,但是若货币贬值,退休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心里没底,自己将来领取的养老金够不够基本生活保障也不清楚,不如趁现在手头有点钱集中起来买房置业更为稳妥。
“在走访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受访者都表示,只要社保养老金利息高于银行普通存款利息就肯定会选择参保,反正钱存在银行也是存,还不如存着用来购买养老保险。”黄志明说。他认为,“如果养老金像银行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一样,利息高于银行利息,我想参保的人数会大大增加。”
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8年全国社保基金总的收益率不足2%,低于同期的通胀率。怎样让不愿意参保的人自己主动参保,让买了养老保险的人吃下定心丸?黄志明认为,政府对被保人的参保的承诺是关键。
“承诺对社保养老金给予享受独特的理财和管理政策保值储存,让社保养老金利息高于债券和银行普通存款利息,那么参保的人员就没有后顾之忧了。”黄志明说,如同银行广为发行的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一样,不但利息高于银行利息,还可以保本保息,大家肯定会把手头多余的资金用来购买理财产品,而不是再像以前那样把钱存入银行拿固定利息。如果相关部门对养老资金的管理像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一样,让参保人对参保感兴趣,何愁不能实现全民参保。
“毫无疑问,《社保法》的实施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一大飞跃,但要实现真正的全民参保,由国家承诺社保养老金保值储蓄实现其保值增值必不可少。”黄志明说,这样做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13亿人对“养老钱、救命钱”的后顾之忧,可以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人民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还可以让年轻人放心,可以鼓励年轻人的创业意识,增加创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