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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地税入库2014年首笔股权转让个税29.4万

来源:红网 作者:钟铁军 尹立 编辑:刘正需 2014-02-14 16: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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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2月14日讯(通讯员 钟铁军 尹立新)2月8日,湘潭某有限责任公司向高新区地税局申报缴纳了股权转让交易行为个人所得税29.4万元,成为湘潭高新区地税局2014年受理的首笔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款。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或个人发生股权转让交易的情况逐渐增多。去年,湘潭高新地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学校等活动中,组织辖区纳税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税函[2005]130号、国税函[2009]28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等一系列关于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文件,及时做好了宣传解读工作,确保了相关政策传达到位和理解不走样。
  
  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纳税人在发生股权转让交易行为后及时申报纳税的意识不断增强。2013年4月,辖区某有限责任公司就湖北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意向,向高新区局进行咨询。了解到信息后,税源管理科迅速开展实时跟踪管理,税收管理员也与企业法人、财务人员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与交流。针对湘潭公司提出“在转让溢价中扣除让购费用”的申请,区局又展开进一步核实,对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没有取得合理票据而最终不允许扣除的资产评估、中介服务等各项费用,税收管理员“贴身”辅导、详细解答、耐心服务,做好了解释工作。11月,在双方签订收购合同、湖北公司已经履行了代扣义务的情况下,高新区局根据政策提出“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的要求,明确了高新区地税局为主管税务机关,督促纳税人将税款全额申报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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