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省政协开局之年亮点回眸
“忠实履职、奉献湖南”彰显政协价值
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十一届省政协的开局之年。一年来,省政协站在新的起点上围绕中心,创新履职,助推发展,成效显著。
沿着时间节点回望,盘点2013年省政协的履职记录,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省政协过去一年工作的强劲脉动:就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动高校产学研结合、提高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等问题开展重点调研,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建议案和所提出的具体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认真采纳;率先启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开了一场触及灵魂深处的“革命”;开展10多项调研协商和视察,所提意见和建议得到多位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全年审查立案的875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25.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占61.6%;全年共报送社情民意信息348期,有12条信息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40条被全国政协采用,50多条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
一载履职路,硕果满枝头。这一系列履职成果的取得,无不凝结着省政协及各参加单位的智慧和力量,无不凝结着700多名省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汗水。
党委所谋所定、政府所行所做、群众所期所盼,就是政协所思所想、所参所议、所作所为。这是一年来省政协在履行职能中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和基本方向。
成绩,源于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协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政协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改善民生和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政协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服务大局、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
谋发展大计,助力湖南科学发展
“省政协围绕‘优化政务环境、促进转型发展’这一主题,提出了十分重要的建议案。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建议案办理工作,并将建议案中许多意见建议落实到有关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中。”1月25日,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在十一届省政协第四次常委会上通报“优化政务环境、促进转型发展”建议案办理情况时这样说。
发展环境建设是一个地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以政务环境为重点的软环境,已日益成为决定资金、人才等重要资源流向的主要因素,构成了地区间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内容。
正因如此,新一届省政协将优化政务环境课题确定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陈求发对调研工作的开展、调研报告及建议案的起草提出了具体要求:“调研要立足了解真实情况,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队伍要精干,吃、住、行尽量简单;调研不能停留在看材料和听汇报上,要多深入基层,多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了解真实的第一手情况,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和重要依据。”
随后,陈求发、许云昭、武吉海、魏文彬、谭仲池、杨维刚、欧阳斌、赖明勇等省政协领导,分别带领7个调研小组奔赴全省14市州30多个县市区深入开展调研。
“马不停蹄、形式新颖”是一位参加调研的省政协委员最直观的感受,他告诉记者,除了采用传统的视察、座谈等方式外,还采用了个别走访和约谈的方式开展调研。
在各调研小组掌握了大量详实情况后,去年4月22日,省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听取了各小组的调研情况汇报,对调研报告和建议案的起草提出了指导意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省政协主席会议集中听取重点调研课题各小组调研情况汇报,这在省政协历史上并不多见。
创新、务实的调研产出了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优化政务环境,促进转型发展的建议案》是十一届省政协向省委、省政府提交的第一份建议案,在十一届省政协第二次常委会上甫一面世,便好评如潮:“没有简单的罗列数据,堆砌个案,而是注重典型分析,作深度的研究与思考。既有宏观性、全局性、长远性,又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高质量的履职成果很快便得以转化落实。建议案递交后不久,省委、省政府将2013年确定为全省“发展环境优化年”,调整取消行政审批206项,向长沙市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5项,行政审批网上办结560万件,是2012年的4.5倍;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对涉企检查备案手续、上限处罚、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及时在省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等重要信息;着力清退规范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共取消非住房抵押手续费、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费等9项收费,为企业和群众减负2.2亿元,降低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正服务费等13项收费,减负约13.2亿元;省委、省政府将优化发展环境作为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全省共查处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2068起,追责4034人……
不只是优化政务环境的调研取得实效,省政协其他履职行为也都开花结果。
2013年另外两项重点调研——“高校产学研结合情况”、“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也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调研报告做出批示,对高校产学研结合工作和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省政协各专委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分别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农产品加工、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农民工社保问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群众体育活动场所建设、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课题的调研协商,均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肯定,所提意见建议被相关职能部门采纳落实,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怀揣“美丽中国”的梦想,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面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对全省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共同期盼,新一届省政协从我省发展实际出发,抓住发展之本、进步之源和成功之路,忠实履行职能,开局良好,调研、视察协商活动真正做到了高水准把脉、高品位建言、高成效履职。
抓为民之要,深入践行群众路线
“人民政协为人民”,是政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倾情社会民生,既是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政协的重要职责。一年来,省政协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坚持情为民所系,政为民所议,利为民所谋,察民意、恤民情、解民忧,在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
去年夏末时节,本是金银花丰收的季节,但对隆回县小沙江镇的花农们而言,丝毫感觉不到一点丰收的喜悦。一则“南方金银花(药界俗称山银花)上火伤身”的网络谣言,让被誉为“南方金银花之乡”的隆回县年产值12亿元的金银花产业瞬间缩水到2亿元。
隆回县从上世纪90年代起大规模种植金银花,面积超过20万亩。然而,网络的不实炒作,让隆回乃至整个南方金银花产业都遭受到了重创。为南方金银花“正名”,不只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民生福祉改善的要求。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去年7月上旬,省政协领导明确要求把我省金银花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作为履职为民的重要内容,带领经济、医卫、农业界委员深入产区实地踏访、与省政府领导紧急协商。与此同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的委员也积极为南方金银花正名发声。随后,两份《社情民意(专报件)》直接呈送到全国政协以及省政府相关领导的案头……
其实,上述事例只是省政协机关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实现人民政协履职为民的价值追求紧密结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缩影而已。
自去年7月5日在全省省直机关中率先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后,省政协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的目标要求,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实践活动。
2013年初,在省政协党组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全年重点工作进行预安排后不久,省政协办公厅建设扶贫工作队就进驻慈利县景泉村开展相关工作。
“政协干部们来到我们家里,在生活上帮我们解决问题,在生产上帮我们出主意、想办法,还主动让我们对他们的工作提意见。”景泉村村民们激动地说。
在教育实践活动初期,省政协机关部分干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深刻,剖析不到位。一些干部认为,政协机关是“清水衙门”,除了在形式主义方面存在一点问题之外,其它“三风”方面的问题不太明显。还有一些干部认为,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一阵风”,不可能解决实际问题,不必太认真。
认识不到位,必然在行动中“走过场、搞敷衍”。对此,陈求发主席在党组会上点名批评,要求所有不到位的对照检查材料重新写,以支部为单位,重新征求对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
与此同时,陈求发、武吉海、王晓琴、欧阳斌等省政协领导带头查摆,讲自身的问题总比别人多几条,态度真诚而坚决。在领导的示范下,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随后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剖析自身。
“在不知不觉中有了一些官气、骄气,看文件多了、到基层少了,生活条件好了、吃苦耐劳差了,表扬的多了、批评的少了”;
“下去调研还存在蜻蜓点水现象,看先进典型多、解剖麻雀少、接触矛盾少”;
“缺乏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工作中易犯主观主义错误,未能坚持听取群众意见,从实际出发,有时爱计较个人得失”;
……
这是积极健康的自我批评,是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有益示范,是十分宝贵的自我净化。敬仰党的事业,敬畏手中的权力,敬重服务的人民,从心灵深处开始。
省政协机关在教育实践活动当中严格、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省委督导组“所有‘规定动作’都做到位,‘自选动作’高效务实”的高度评价。
对活动中征集到的意见,省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照单全收”,通过聚焦“四风”,把解决问题贯穿于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实打实地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任务书和时间表,做到了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针对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力度的意见,省政协适时出台了《湖南省政协机关正处级以上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湖南省政协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省政协机关干部交流挂职办法》,把干部反映、自我查摆的问题以制度的形式加以改进。
有委员建议“进一步发挥委员的主体优势和界别优势参政议政”,《委员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委员持证视察条例》、《委员异地视察活动的安排意见》、《专门委员会相应联系界别和驻市州委员的意见》等多项制度随即出台。
通过建章立制,省政协巩固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了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也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几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协商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省长提名人选。这种制度化、规范化地协商重大事项,鼓舞人心,非常值得肯定。”省政协常委曾虹燕高兴地说。
重方法创新,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在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时代,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只会使人民政协事业停滞不前。唯有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推动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才能使政协事业始终保持蓬勃发展的旺盛活力。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优势在委员,潜力在委员,实力在委员,活力也在委员。新一届省政协委员中,新委员达500多名。与此同时,全省大部分市州、县市区政协换届后,政协主席等相关工作岗位进行了人员调整。
2013年春节过后,省政协对全省市州、县市区政协主席和新任省政协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政协工作,迅速进入角色,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市县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夯实全省政协事业发展的基础。
2013年5月21日,《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正案)、《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驻湘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办法》(试行)、《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试行办法》经省政协十一届第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吸引了广泛关注。“建立委员联系制度,是一项很好的举措,值得在全省推广。”葛洪元等委员表示,每个“家庭成员”之间常来往、多联系,省政协才能真正成为“政协委员之家、各界人士之家、基层政协之家”。
政协提案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在协助党政部门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省政协在坚持行之有效方法的同时,努力探讨提案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提高提案工作水平。
2013年,省政协创新提案办理方式,积极开展办前协商、办中协商和办后协商,充分运用见面、座谈、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个别、类别、集中、联合督办,使整个办理过程贯穿平等协商理念,为提办双方创造充分表达意见的平台。
提案办理是发挥提案作用的关键环节,抓好重点提案督办,对于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去年,省政协确定了102件提案作为督办重点,由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民主党派省委负责人、省政协常委和提案委员会共同参与督办。据悉,此次督办提案涉及面之广,数量之多,难度之大,在省政协历史上并不多见。
陈求发主席直接领衔督办了两件重点提案,其中《关于加快湖南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建议》,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并从2013年起,对特色产业重点县市区连续3年以每年不低于1亿元的资金予以扶持。
省政协每位副主席也都分别领衔督办了两件以上的提案。近100名省政协常委和委员参与到督办活动中来,开展面对面协商活动共72次。
令人欣慰的是,截止去年底,大部分督办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基本被承办单位采纳和落实。
如果说,创新是提案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那么,规范化、制度化则是提案工作的保障,推动提案工作发展,基础在规范,保障在制度。
去年,省政协明确了对所有党派集体提案必须见面协商办理的要求,修改和制定了《提案审查立案办法》、《优秀提案评选办法》、《关于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试行办法》和《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方案》,使提案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其中,《提案审查立案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广进严出”的提案审查立案机制,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不搞凡提必立,严把审查立案关。
强履职之基,积极推进自身建设
人民政协履职团队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一年来,省政协以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学习、团结、务实、俭朴”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省政协将加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锁定在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上。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0年,《中共湖南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的出台,对全省政治协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但《规程》只是针对政治协商这一项职能。
“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都需要以制度的形式规范起来。”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希望能结合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出台政协全面履行职能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以指导全省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
正是基于这些情况和考虑,去年8月下旬,在陈求发主席的亲自主持下,省政协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总结提炼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协履职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定了《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
《规定》对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以及保障措施作了具体规定,突出可操作性。
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常委会上,《规定》(草案)赢得了常委们的高度肯定。大家表示,这个开省级政协先河的履职制度的出台,对促进我省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进我省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据悉,《规定》已经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于近日印发实施。
“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对公职人员加强自身建设的精辟概括,在省政协党组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共鸣。
去年7月,省政协出台了《2013年省政协机关绩效评估方案》。《方案》按照省政协主席陈求发提出的“明确职责,制定计划,规范流程,加强考核,奖罚分明,鼓励创新”要求,制定了各处室和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任务分解表,并根据各委办的工作职能和特点,对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考评内容项目涉及工作、学习、纪律、思想作风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秀的重要依据。此举得到省委书记徐守盛的充分肯定,“希望把省政协机关的好做法在省四套班子办公系统总结推广”。
绩效管理的全面推行,在省政协机关形成了“以实干促工作、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氛围和导向,进一步理顺了办公厅、研究室和各专委会之间的工作关系与运转流程,切实加强了机关办公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与此同时,省政协还对机关的管理模式、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36项制度进行了集中梳理,使各项制度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包含29项工作制度的机关规章制度体系。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工作的开展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陈求发主席到省政协工作后不久,便对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提出了“忠实履职、奉献湖南”的工作理念。尔后,在省政协召开的4次重要会议上,他分别就政协的价值、加强机关工作、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和提高把握政协工作规律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
人民政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履职第一位置,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要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对机关各项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着重在“明确职责、制定计划、规范流程、加强考核、奖罚分明、鼓励创新”上下功夫;专委会工作要以“专”求深、求新、求真、求实,进一步推动工作“动起来、实起来、活起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把握政协工作规律的能力,坚持“准确定好位、履职不缺位、尽职不越位、工作做到位”……这些重要论述被视作新一届省政协的工作思路。
海阔潮涌正当时,踏浪扬帆启新程。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召开在即,新征程承载新使命,新目标赋予新任务。省政协将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人民的重托,在新的征程上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