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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益阳市有14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如果按照惯例,这些部门是要向益阳市人大常委会汇报问题整改情况。但问题究竟整没整改,整改得如何,市人大常委会有时也不得而知。不过,益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透露,这种尴尬局面正在被打破。
审计问题整改如何,委员打分来评判
2013年,益阳市金融办等14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需要整改。10月29日,在益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这14个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大会报告了整改情况。在以前,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的跟踪一般停留在听汇报这个层面上。
“但现在不同了,较起真来了。”益阳市人大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俊英笑着说,市人大常委会以后不仅要听汇报,更关键的是要督促整改。
29日汇报完后,14个单位的整改情况还要经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最后,30多名人大常委会委员现场当起‘评委’,对这些单位整改情况投票表决。在委员们的“较真”下,最终有3个单位未获通过。
“这次会议在益阳人大的监督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张俊英说,2013年5月,益阳市印发《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的若干规定》通知(下称“通知”)。正是根据该通知中“人大常委会应就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表决”规定,益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转变监督方式,首次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表决。
“如果整改情况通不过,这些单位必须再次整改,委员再次表决。”张俊英介绍,委员们还要继续对这3家单位再整改情况表决,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改,12月20日,在益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3个单位最终均获得通过。
“人大加强监督后,大家的认识也提高了。”益阳市审计局局长刘凌云认为,益阳出台文件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能有效治理“今年查是这些问题,明年查也是这些问题”的现象。
问责风暴:整改多次后通不过可对负责人提出罢免
表决通不过,这些单位必须再次整改,但也不仅仅是整改了事。根据益阳市的这份通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未获通过的,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须限期整改并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整改报告;如果再次整改报告仍未获通过的,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再次整改报告仍未获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可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第二次整改通不过就启动专项调查。”益阳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李建勋说,单位再整改后还通不过,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调查,对责任人提出罢免,实质上,这更多强调了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作用。
“以前只是参与一下,现在我们还要抓整改责任落实。”李建勋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审计整改纳入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才能真正把审计整改提高到对人民负责这个高度上来。
益阳市2013年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3年12月中旬,此次审计披露的47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有34个,另13个问题也均在整改中。已归还挤占挪用的资金759万元,已确认财政收入1.0029亿元,已督促下拨财政资金1328万元,退回违规收费2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