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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1月14日至15日,受水利部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湖南省水利厅召开了《长沙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省水利厅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通过该《实施方案》。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副市长姚英杰、黎石秋参加相关活动。
2013年7月,长沙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随后,长沙全面展开试点建设筹备工作。根据《实施方案》,长沙力争在3年时间里(2014年至2016年)全面保障市民饮水安全,城市主要河流消灭劣Ⅴ类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实施方案》明确,未来3年长沙将以统筹解决水污染问题、提升城乡饮水安全水平和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为主要任务,实现水资源从开发利用为主向保护节约并重、水环境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水生态从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保护修复为主的三大转变,形成以自然文明、用水文明、管理文明和意识文明为支撑的水生态文明,塑造现代人水和谐关系。
胡衡华对与会的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说,长沙历来注重水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重点实施防洪保安、河面保洁、沿岸截污等措施,为建设幸福秀美宜居的长沙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长沙将始终把“两型理念”贯穿于水生态文明之中,以贯彻实施省政府湘江流域保护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为主线,着眼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以战略眼光、科学理念、务实措施、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水生态文明,着力实现天蓝水碧、岸绿河清、人水和谐的生态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