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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大代表建议:举报拍摄违法户外广告应予奖励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编辑:高芹 2014-01-09 09: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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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广告牌设置不合理,内容低俗,这一现象引起了市人大代表的关注。昨日,市人大代表、湖南龙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龙凤舞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户外广告管理的建议》。

  “长沙几乎所有的繁华路段,都设置有各种类型的户外广告,尤以火车站、高桥沿线等地最为突出。”龙凤舞代表说,他调查走访发现,很多户外广告的设置未经规划部门前置审定,就算有些审定过,设置理由也是花样百出,有的戴着“商家宣传”的帽子,有的打着“公益广告”的牌子等等。

  “大部分户外广告设置在人流、物流密集的繁华地段,且存在安装不稳、自身过重、杆线混乱等问题,一旦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极易酿成安全事故。”龙凤舞建议,由市法制办牵头,召集规划、城管、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及广告公司代表、市民代表,对《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然后予以颁布并严格执行。对于获准发布公益广告的户外广告位,发布内容须经市文明办审定后,报城管、工商部门备案,并规定该位置严禁发布商业广告,否则从严查处。

  龙凤舞建议,可以推行户外广告位有偿使用。规划部门和城管部门确定相应的户外广告位及发布年限后,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公开拍卖,所得收益上缴财政。另外,还要加大户外广告执法力度。对于未按照《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位的、广告发布内容未经批准的、广告内容低俗的,或其他违法情形,一律由城管、工商等部门从严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可以发动市民举报、拍摄违法的户外广告,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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