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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对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数据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编辑:刘飞越 2013-12-03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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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周丛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长沙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保证基本单位的不重不漏,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同时,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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